8月的京城,酷熱難耐。位于朝陽區林萃路附近的一家咖啡館內,一只屬于極危物種的海龜——玳瑁,在狹窄的水族箱內游動著,飼養人員投喂鱈魚它也不吃。玳瑁的狀態令人擔憂,一場緊急救援正在展開。
7月13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收到了一封“求助信”。信函中,江蘇省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商請朝陽區檢察院協同做好相關涉案海龜的救護工作。
原來,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日前在辦理蘆某某、張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過程中,在北京市朝陽區扣押了三只涉案海龜,其中綠海龜兩只、玳瑁一只。后經公安機關協調,三只海龜分別寄養于北京工體富國海底世界和犯罪嫌疑人張某處。
記者采訪了解到,1982年,玳瑁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瀕危物種,而從1996年起,IUCN將其升級到“極危”等級,距“野外滅絕”等級僅一步之遙。我國上世紀80年代就將玳瑁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今玳瑁在我國近海幾乎絕跡。綠海龜同樣屬于我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收到案件線索后,朝陽區檢察院負責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的第六檢察部迅速成立聯合辦案組,聯合行政機關、救助單位等了解相關情況,有序制定救護海龜方案。
辦案檢察官通過對海龜暫養地探訪發現,玳瑁精神狀態欠佳,背甲黯淡無光,因營養攝入不足,其腹部已出現明顯凹陷。
到底哪個部門負責涉案海龜的收容救護呢?辦案檢察官查閱發現,野生動物保護法第56條規定和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朝陽區農業農村局作為漁業主管部門,應對三只涉案海龜承擔收容救護職責。
經過與朝陽區農業農村局座談交流,朝陽區檢察院于7月30日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建議朝陽區農業農村局對涉案的三只海龜進行及時收容救護,并視具體條件決定是否對其進行放歸;進一步加大對區域內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區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制度;進一步豐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載體和形式,提高公民對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
“這是我局收到的第一份檢察建議,相關領導多次召集會議討論救護計劃。”朝陽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副隊長岳崴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履行相關救護職責。當務之急是盡快幫助玳瑁脫險,而后再完善三只海龜暫養的相關法律手續。
8月7日下午,經過朝陽區檢察院和朝陽區農業農村局的共同推動,北京工體富國海底世界決定對涉案玳瑁進行容留暫養。
“守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我們理當全力支持救護工作。”富國海底世界工程水族副總經理范勁松說。
范勁松和岳崴表示,水生動物的救護工作難度較大,希望這起案件的辦理能推動北京市相關法律政策的完善,為珍貴水生動物特別是瀕危水生物種創造及時、有力的救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