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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農村住房條件改善,豐富村民的安置方式,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近日,姜堰區出臺了《關于印發<姜堰區鼓勵農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進城鎮購房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創新推出“房票”機制,有效保障了村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一是界定補助范圍。對納入姜堰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拆舊復墾范圍內,符合“一宅一戶”條件且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進入城鎮購房的農戶,以購房券形式(簡稱“房票”)進行補助(“一戶多宅”的須全部退出)?!胺科薄庇行谝荒?,即領取“房票”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二是明確辦理流程。退宅購房遵循自愿原則,由退宅農戶提出申請,憑本人有效證件、戶籍證明及搬遷協議等材料,填寫《退宅購房補助審批表》報送原所屬村(居)委會,由村(居)委會進行初審與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鎮(街道)審批。審批工作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經財政、自規、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復核后,由區農房聯辦和區財政局備案,農戶可在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領取“房票”。
三是規范資金管理。退宅購房補助由區、鎮(街道)兩級財政補助及相關開發企業讓利共同構成,其中,區級財政補助10萬元,鎮(街道)補助不低于5萬元,開發企業在樓盤備案價的基礎上讓利6個點。開發企業讓利部分,農戶憑"房票"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兌現;區、鎮(街道)補助部分,農戶憑“房票”及購買商品房的相關資料退返現金。
(來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