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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業主用水泥墻封堵消防通道開源公寓部分商戶出行受阻
物業阻止商戶進入小區,業委會副主任質疑記者“收錢辦事”
記者昨天下午獲悉,鹿城區某執法單位紀檢組對該單位公職人員、開源公寓業委會副主任連婕音是否濫用職權介入調查。此前,連婕音稱該公寓商戶業主“花錢買通了記者”。
開源公寓被堵塞38天的消防通道被街道強拆了,但是商戶卻被拒之于小區門外。記者5月10日在與開源公寓業委會副主任、鹿城區某執法單位公職人員連婕音聯系時,她質疑報道:“你不要收了別人的錢就亂說。”而作為市直某部門副處長的業委會主任鄭俊義在之前曾回復記者“封堵消防通道是否合適”的問題時表示:“我不懂的。”記者了解到,鄭俊義所在單位正是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的部門。
昨天下午,河豚魚館店主楊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已經給開源公寓業委會發去律師函,要求業委會在七日內,與其協商處理后續商戶通行事宜。“對業委會侵害我合法權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的,我也將通過法律武器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昨天,開源公寓部分業主向鹿城區消防局發函,質疑消防通道的合法性,并提出3點申訴意見。這份函件稱:1.設計公司于2012年8月9日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不能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2.開源公寓總平面規劃條件圖中沒有二層商場人流疏散出口開向住宅小區內。“房開改變了總圖規劃條件,根據規劃法必須由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核準,才能實施。”3.設計院變更通知未經消防審批。
對此,開源公寓開發商溫州泛太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潘先生表示,2014年10月,溫州市規劃局在對小區規劃驗收后,出具了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確認書。“規劃驗收就是根據設計變更通知書和變更后的房管測繪進行的。2014年規劃驗收的測繪圖紙上,該消防通道就已經存在了。同年1月消防部門出具了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同年12月,住建部門也出具了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表。”潘先生表示,消防通道變更后,縮短了消防疏散距離,是優化舉措,故為一般變更,而不是業主們所說的“重大變更”。“另外,開源公寓項目屬于現房銷售,不是預售房。而且雙方簽訂的合同也十分明確,按測繪結果現狀銷售。小區的銷售時間在2015年,即竣工后。”
而此前,鹿城區消防局通過政務網回復稱:經查,該出口位置與該小區竣工驗收一致。
原標題:“開源公寓消防通道被封”事件進展
這名業委會副主任是否濫用職權?紀檢部門介入調查
記者:何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