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的集成性。
2、既然是ERP,那么產供銷人財物一定要是個信息集成,數據資源共享的系統。
(相關資料圖)
3、而不是若干功能模塊的堆砌。
4、如果有CRM、SRM、EC也應該是集成的系統,而不是孤立的。
5、2、系統對管理環境的適應性。
6、企業管理是非常復雜的,ERP軟件必須滿足80%企業的需求,有豐富的功能和彈性。
7、還會有許多標準:如軟件成熟度、可擴展性、易用性,穩定性、安全性等。
8、但具備以上三點才是起碼的ERP軟件。
9、3、非制造業的管理軟件不能稱為ERP。
10、民航訂票系統,銀行系統,供銷存加財務的軟件系統不能稱為ERP系統。
11、ERP一定要包括符合國際公認的算法邏輯的生產計劃控制系統,如主生產計劃MPS、物料需求計劃MRP、車間作業計劃SFC、能力需求計劃RCCP和CRP。
12、或者先進計劃調度系統APS。
13、沒有生產計劃控制的系統,就談上供需資源的全面平衡和優化,供應鏈上就少了一個環節。
14、用這個標準去衡量上千家的所謂“ERP”軟件,恐怕80%就不屬于ERP了。
15、擴展資料:第一、該產品至少在某些行業要具有通用性,它的功能滿足這類企業80%的需求第二、有嚴格的版本管理,升級管理;在同一個時期不同企業的產品是一樣的。
16、用戶化不能超過20%第三、有完整的文檔(設計文檔、測試文檔、使用說明等)。
17、做了一個發電廠的管理系統,拿著這個軟件就想接汽車廠的項目,這只能是天方夜譚第四、該軟件至少要在10個以上工廠成功實施并大量吸取用戶反饋意見,修改完善,才能形成一個商品化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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