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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模式實在是太好了,鬧心了很久的煩心事當天就解決了!”近日,新泰法院聯合新泰市仲裁服務中心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件。據悉,張某利因發生交通事故,就相關賠償事宜與保險公司多次協商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后將起訴材料遞交至法院。在速裁法官和仲裁服務中心仲裁員的介紹下,了解到仲裁這種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途徑,于是當即申請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在新泰法院速裁法官的指導和仲裁服務中心仲裁員的調解下,張某利與保險公司當天就達成調解協議,糾紛得以高效化解。
這是新泰法院推進訴訟與仲裁銜接工作化解民商事糾紛案件的典型案例之一,也是新泰法院“仲裁+調解+訴訟”新模式的生動體現。據了解,自5月17日新泰市人民法院訴訟仲裁服務中心揭牌以來,新泰法院速裁團隊與泰安仲裁協會密切協作,迅速開展工作,截至目前,已仲裁租賃合同、民間借貸、機動車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9件,實現“當日案當日結”,極大提升了糾紛化解效率。
下一步,新泰法院將繼續深化法仲銜接工作機制建設,完善常態化溝通協調、信息共享與分流調解工作模式,讓更多的糾紛化解于訴訟之前、法庭之外,著力構建規范、協同、高效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增強司法服務的精準性、協同性和實效性。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濤 通訊員 武寧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