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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嘉瑜(復旦大學)
近日,有觀眾反映,自己花千元購買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到場后發現,視野被舞臺四周的立柱遮擋,看歌手成了看柱子。網絡上,關于“兩場梁靜茹上海場演唱會柱子遮擋視線”的話題引發熱議,幾百名有相同遭遇的消費者發起維權。對此,售票平臺大麥網表示正在與主辦方進行溝通,而演唱會主辦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表示,售票階段不清楚舞臺設計會有四根柱子。目前,徐匯區消保委已介入約談該公司,后續將督促制定處置方案。(5月31日 看看新聞)
撥開疫情的迷霧,歌手和歌迷之間橫跨山海的雙向奔赴,卻在不覺中蒙上了消費侵權“潛規則”的陰影。“售票時不知情,但就是不退錢”“那是演唱會的柱子,不是一般的柱子”“退錢但不僅僅退票錢,得算上路費和住宿費”輿論不斷發酵,網友將矛頭清一色對準了以“不知情”推卸責任、將遮擋視作“烏龍”的主辦公司。
其實,以距離劃分內場和看臺,按區域總體定價的演唱會售票模式并不罕見。大麥網客服回應,觀眾訂購的演出如顯示立即預定或購買,都不支持自主選座,主辦會按付款到賬時間可售票源擇優配票,同訂單優先連坐;若尚處于預售階段,觀眾下單后甚至無法立即配票,一般于演出前2-6周正式開票后,才可查看票品信息、取票方式等演出相關事宜。但是表明不同票區和主舞臺分布關系的座位圖通常都會在開演前給出,初始開售全場可售門票總數、最低演出時長、最低演出曲目、主要演員均會在觀演須知中提前說明,做到以明文約束賣方,讓觀眾安心。
按需配座、劃區定價本身無可厚非,但未事先給出座位示意圖告知視線遮擋,反而以同等價位售票便涉嫌隱性侵權,主辦方難辭其咎。消費者購買演唱會票后,主辦單位就與消費者建立了服務合同關系:消費者支付合理費用,主辦保質保量提供演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可知,觀眾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花費千元在現場只看到柱子,知情權和選擇權均受侵害;主辦單位違反了相關的合同義務,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在經濟和情感等層面對消費者做出補償。
經消保委約談,主辦方稱在知曉遮擋情況后,第一時間制定了處置預案并現場處理,如對提出訴求的觀眾進行座位調整。目前擬設立專線,收集消費者訴求,與合作方對接抓緊制定進一步處理方案。亡羊補牢,為時已晚,未得到妥善安置和合理補償的消費者仍是大多數;十天過去,觀演權益受到侵害的歌迷仍苦于主辦方、銷售方和監管方的互相推諉,仍在堅持維權苦等回應。受臺柱遮擋的扇形區即使做不到空著不賣,至少需注明視線受阻并打折出售,給觀眾自行選擇的權利。再退一步講,預演排練時也應發現臺柱遮擋的隱患,采取設計旋轉舞臺、引導歌手走位等措施保障觀演質量。以事先對舞臺效果不知情為不予告知開脫,雖非有意欺瞞觀眾,本質仍是主辦方失職。
梁靜茹演唱會引爆的風波并非個例,若非消費者執意維權,“同等價位買遮擋票”的潛在消費侵權難以浮出水面。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披露數據顯示,截至5月底,全國營業性演出場次近9萬場,票房收入超110億元,接待觀眾2500余萬人次。市場井噴之下,演出市場火爆升溫。但與此同時,黃牛泛濫、票價高漲等問題也暴露出繁華背后的浮躁與隱憂。曇花一現的熱鬧景象到穩扎穩打的可持續發展道阻且長,關鍵在如何獲取消費者的信任。
隨著各大演出采取“強制實名入場”和“開啟臨時退票通道”的措施,票務亂象得到了切實整治,我們期待更多侵害普通觀眾權益的“潛規則”暴于青天白日之下,期待更多對癥下藥的良方落地實施。當“花千元在演唱會上看柱子”這般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不再上演,演出人員和觀眾雙向奔赴的路途將更加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