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什么樣的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以下幾點: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申請勞動仲裁會記入檔案嗎
申請勞動仲裁不會記入檔案。勞動者正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不會影響以后的就業等。并且,目前找工作,入職的時候,企業也不會查檔案。也只有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時候,可能會查檔案。但是,勞動者維權的記錄,也不算污點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三、勞動仲裁的時效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找法網提醒您,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