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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南昌市舊城區JC501-504規劃管理單元》JC504-B03a、JC504-B03b、JC504-B03c、JC504-B03d地塊控規調整批前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項目位于西湖區孺子路以南,系馬樁街以東,擬將青云堂11號民居采取異地遷移的保護方式,調整相關用地性質。
具體來看,JC504-B03b(文物古跡用地)、JC504-B03d(二類居住用地)兩塊地并入JC504-B03a地塊,用地性質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合計10180平方米(15.27畝),地塊容積率1.6,建筑密度30%,綠化率25%,車位配比1:1。
此外,JC504-B03b(文物古跡用地)遷移至地塊南面與JC504-B03c(文物古跡用地)合并為JC504-B03b(文物古跡用地),共計338平方米(約0.5畝)。
青云堂11號民居采取異地遷移的保護方式,遷移至調整后B03b地塊內,遷移具體位置以文物保護主管部門公布的最終方案為準。地塊建設時需保證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建議不可移動文物與B03a地塊的場地環境進行統一設計。地塊內建筑應與不可移動文物保持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