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圖為發布會現場。胡遠航攝
中新網昆明6月27日電 (記者 胡遠航)記者27日從《云南省中醫藥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條例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明確拓寬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的調劑使用范圍、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應當設立中醫病床等。
云南素有“動植物王國”“有色金屬王國”“藥物寶庫”之稱,是全國中藥資源最多的省份,中藥種植面積全國第一。1995年,云南省在全國率先出臺《云南省發展中醫條例》。
云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蒙冬梅介紹,此次新修訂的《云南省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分為總則、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與文化傳播、保障與促進、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51條。
針對云南省是全國重要的中藥材優勢產區和生產大省的情況,《條例》增設了中藥保護與發展專章,對中藥材的產業發展從種植養殖的生態環境保護到全產業鏈發展以及監督管理作出了細化明確的規定。如,支持發展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嚴格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使用管理;支持道地中藥材品種選育和生產基地建設;推動滇產中藥材品牌建設等。
同時,《條例》拓寬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的調劑使用范圍,將范圍擴大到中醫民族醫醫療機構、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醫療集團、醫聯體、醫共體成員單位,以及連鎖化經營的中醫醫療機構等。調整后,云南中醫醫療機構中醫制劑的使用范圍在全國各省(區)市中是最廣的。
此外,《條例》還對中醫醫保政策和報銷比例作出明確規定,規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中醫醫療特點動態,調整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合理確定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飲片、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民族藥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報銷比例,對醫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中醫診療費用和服務項目數占住院總費用及診療項目數的比例不得作出限制;明確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應當設立中醫病床;基于云南省新冠確診患者中醫民族醫藥治療率達96.6%的情況,結合中醫藥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實際,對建立中醫藥參與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開通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應急審批通道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并突出民族醫藥在中醫藥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細化了加強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內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