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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臺媒消息,網紅小紅老師出面指控臺灣知名主持人NONO陳宣裕性騷擾有20人,被性侵的受害人有3個,并附上了被害者敘述的詳細的時間、事件的表格。她也分析NONO犯罪的套路,“先跟女孩當朋友卸下心防,說要一起去吃飯,不去就把人家電話打爆,工作地方門口堵。受害地點大多是公園、停車場、廁所、內湖家、汽車后座,難怪你換了四臺車都是休旅車,讓你有空間可以犯罪。”
網紅小紅老師在社交平臺揭發NONO惡行,并附上詳細的時間軸圖片,一口氣將20多名被害人整理出來,直說:“不管結果如何,撕開犯罪者的假面具,揭開事實真相,是我們對曾經弱小無助的自己伸出的一個溫暖的擁抱。”為了伸張遲來的正義,她明天下午1點將申告,據悉她已準備好證據,要讓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小紅老師連日受到網友抨擊,而遲遲也無法等到NONO向被害人的一句道歉,她將所有被害人整理成表格,表示:“陳宣裕你記性不好我幫你做了懶人包了,畢竟長達20年,順便幫你按順序回憶,以利于你之后的律師了解你的罪行。”
她站出來面對所有聲浪,就算知道前行的路困難,仍決定挺身而出,明天更將正式提告,“我們正在打,你們說不會贏的戰。第一步很難很難,總有人要應證看看。解開我們心中從未解的鈴,性騷不能讓它成為你我的日常。曾經我膽小、徬徨、無助,不敢面對滿身瘡痍的自己,沒有完美的受害者,我也不是圣人,每個人的成長過程多少都會犯錯,但要有面對和承擔的勇氣。”
據悉,早前小紅老師曾出面控訴NONO性侵多名女性。她稱自己收到了受害者的舉報內容,有受害者表示NONO稱很喜歡絲襪,對她狂摸大腿,拉她到市民大道的廁所進行侵犯。小紅老師表示,這種情況對于NONO來說稀松平常:“我就是要上你”“摸個胸部又不會怎么樣,你干嘛裝啊?”但對于受害者來說,就是一輩子的陰影。隨后NONO在社媒發布聲明宣布自己停止演藝工作,深刻反省。
律師丁昱仁21日在臉書轉發受訪的新聞片段,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若被害人指控屬實,NONO就涉犯《刑法》221條的強制性交,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性侵不是以有無射精為準,只要性器部分、器物進入或部分接合就已構成強制性交。另外,意圖性侵未得逞也構成性侵未遂。
丁昱仁說強制性交的追訴期有30年,若是受害者像小紅老師說的多達20人,只要對1人犯案一次就算一罪,最后合并執行上限30年。丁昱仁呼吁被害者勇敢向檢警提告,因追溯犯罪必須知道被害人的身份、證據等,實務上證據不只驗傷單,事后求助心理醫生、向親友傾吐、仍與被告通訊及內容等,都可當作證據之一。
另一名律師詹杰翔受訪指出,NONO的行為恐涉及刑法第224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無套中出,可能涉及刑法第221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期臺灣盛行Me Too運動,詹杰翔表示,若有遭受到強制猥褻、性交或拍攝性影像的受害者,建議不要因選擇容忍或因羞恥感無法面對社會大眾而沉默,而是迅速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發),以增加司法機關進行全面搜證的可能,減少加害者滅證的機會。若5年后或10多年后才行動,除非當事人承認外,否則 在司法機關的處理上,還是以證據為主,不會因主觀說法就采信,需有客觀證據的佐證,始有可能對加害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