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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8月19日,記者了解到,因未驗先投,近期,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被罰款31.2萬元。
據介紹,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由中國南航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三亞翊航實業有限公司、海口美蘭國際機場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海南航旅交通服務有限公司、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海南航輝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等聯合出資成立,在海口實施了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使用的環境違法行為。
據悉,針對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存在的上述環境違法行為,8月8日,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作出罰款31.2萬元、責令三個月內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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