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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西盟法院以調促和快審快結涉企案件
近日,西盟縣人民法院僅用時6小時,成功調解原告某公司訴巖某等人的4起合同糾紛案。
2011年8月25日,原、被告雙方口頭達成《基地管理協議》,由原告某公司承包被告巖某等102戶村民土地,用于種植咖啡,并聘用這些村民對承包地上的咖啡進行管理和采摘。原告每月向村民提供肥料、收購咖啡豆,并支付管理費。自2020年以后,被告巖某等4戶村民以原告未及時支付管理費及提供肥料為由,停止對咖啡的管理和采摘,而原告則認為是被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才停止向其發放肥料和支付管理費。為此,雙方產生分歧,經村委會調解不成,原告訴至法院。
由于該案涉及群眾較多,在轄區內影響較大,受理案件后,西盟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要求各部門協同配合,全力高效快速化解矛盾糾紛。
調解當日,承辦法官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訴求,適時進行法律釋明,設身處地為雙方當事人分析利害關系。在分清責任、明晰事理、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基礎上,就調解方案給予適當引導。遇到被告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就用佤語進行翻譯。
經過6小時的耐心調解,被告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積極彌補原告損失,原告也作出讓步,案件全部調解成功。
(云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