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2018年,伴隨著銀行業市場大案迭出,監管重拳以巨額罰單的形式頻頻落下,“防風險、治亂象”的主旋律不僅僅在延續,而是持續增強。
從去年12月底至今的一個月時間里,銀監會罰單金額總計已超過20億元。
1月27日,郵政儲蓄銀行甘肅省分行下屬機構共罰沒2.95億元,此案涉及票據票面金額79億,非法套取挪用理財資金30億,涉案波及了1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數十名高管。這也是繼19日公開浦發銀行成都分行4.62億元的處罰之后,銀監會開年以來又一起“上億級別”的超級罰單。此前,在更為外界所熟知的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違規擔保的“僑興債”案件中,廣發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被罰沒7.22億元,隨后13家出資機構罰沒金額13.41億元,這仍是有史以來銀行業個案的最大處罰。
記者通過梳理近期案件處罰公告發現,員工內外勾結、私刻公章、異常交易監測失效等內部控制缺失的現象,成為了不法分子滋生的溫床。
以日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為例,該案件牽扯千余空殼公司,千億貸款騰挪,是什么令這些在許久后才被挖掘和曝光?在片面追求業務高增長等短期目標背后,“內控失效”是幾宗案件共同的主要原因。
“少數不法分子通過復雜架構,虛假出資,循環注資,違規構建龐大的金融集團,已經成為深化金融改革和維護銀行體系安全的嚴重障礙,必須依法予以嚴肅處理。”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在1月17日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曾指出。
對于“人的監管”是整治銀行業亂象的關鍵之一,而銀行監管部門對違規行為和違規人員的處罰力度,以及對風險責任追究的落實效果,正不斷形成對銀行機構及上級管理部門的高度震懾。
針對這起被定義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主導的有組織的造假案件”中,四川銀監局依法對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兩名原副行長、一名部門負責人和一名支行行長分別給予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等。
事實上,于1月13日印發的《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銀監發〔2018〕4號)》,就在明確2018年銀行業重點整治8個方面22條中,將公司治理不健全問題擺在了首位。
此后,1月25日至26日舉行的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繼續釋放強監管信號,“加快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現代銀行制度,加強股東穿透監管,規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把黨的領導嵌入到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郭樹清表示。
“緊盯選人用人、審批監管、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貓鼠一家’‘監守自盜’的腐敗案件,不斷增強震懾遏制。”在1月26日至27日舉行的銀監會召開的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中央紀委駐銀監會紀檢組組長、銀監會黨委委員李欣然如是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