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長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重慶實行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7日發布消息稱,當地已建立“全覆蓋”式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慶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250件,審結3117件。
“全覆蓋”式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建成
2011年12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在重慶渝北、萬州試點設立環境保護審判庭,集中審理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環境資源案件。2014年10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又決定在重慶涪陵、黔江、江津區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2016年3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及五個中級法院同時成立了6個環境資源審判庭。
“一次性增設六個新的審判部門在重慶法院發展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唐亞林說,至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5個中級法院、5個基層法院共設立了11個環境資源審判庭,在全國率先建立起了三級法院縱向全覆蓋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也是四個直轄市中的唯一一個。
兩年給予刑事處罰1324人
在建立全覆蓋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確保環境資源案件“無縫式”管轄的同時,重慶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慶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869件,審結828件,給予刑事處罰1324人。
唐亞林說,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2017年加強與林業等部門的全方位銜接,推進森林資源的保護,出臺了《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幅度標準》,將“就低”標準確定為重慶定罪量刑幅度標準,嚴厲打擊盜伐濫伐林木的犯罪行為。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趙翎舉例解析,根據司法解釋,在林區盜伐林木材積2到5立方米就構成盜伐林木罪。重慶確定的“就低”標準是指只要達到2立方米的材積(司法解釋中的較低標準),就判定構成盜伐林木罪。
建立司法林補植樹木近5萬株
注重修復是現代環境司法理念的重要一極,也是環境司法強調實踐效果的重要體現。唐亞林說,重慶法院在近年的環境資源審判中積極探索替代性修復的裁判方式,對造成環境生態無法修復的行為人,要求其采取異地補植、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復措施恢復環境生態。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重慶法院組織當事人累計在長江、嘉陵江、烏江等流域放養魚苗300多萬尾,補植樹木近5萬株。
目前,重慶渝北、萬州兩地已形成初具規模的“兩江環保司法林”和“長江三峽生態修復司法保護示范林”。
長江三峽生態修復司法保護示范林位于長江萬州段的“消落帯”區域。當事人補種的樹木全部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在水下也能成活的“中山杉”等特殊樹種。隨著時間推移和規模的逐步擴大,該示范林將對解決“消落帯”的生態保護難題以及恢復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