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奮達科技的女文員楊小桃,估計怎么也想不到發了一條朋友圈,就因為泄漏內幕消息被罰了3萬元。
看來上市公司除了要管好老板的嘴之外,還要管好員工的朋友圈,自媒體時代,隨時可能違規。
4月10日,海南證監局公布〔2018〕1號行政處罰,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泄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內幕交易的時點正是奮達科技董事長發出“兜底增持”的倡議期間。
來看看具體什么情況。
1、內幕信息形成過程
2017年6月1日收市后,奮達科技的董事長肖某提出員工增持股票倡議的想法。
當天下午五點,肖某跟董事會秘書謝某平溝通,謝某平擬定了《關于向公司內部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并由肖某書面簽署。
6月2日早上7點半,謝某平、周某清(證券事務代表)與羅某斌(證券事務代表助理)趕到公司處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點04分才將擬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統早上的提交時限為8點),導致該信息未正式公開披露。
在處理信息披露的過程中,羅某斌不小心將《倡議書公告》遺忘在文印室復印機臺上。這時候,8點05分,被兩個公司員工看到了。
一個叫鐘某文的公司技術市場部工程師,以及叫楊小桃的銷售技術中心文員
,早上去復印材料的時候,看到遺落在復印機上的《倡議書公告》,
而到了早上8點20分,羅某斌發現文件遺忘在復印機臺,遂前往將該文件取回。
上午10點,楊小桃將其拍攝的《倡議書公告》照片發到其微信朋友圈。
10點31分,鐘某文將楊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議書公告》的圖片發到名稱為“電器銷售技術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員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該信息。
中午休市期間,奮達科技正式對外披露《倡議書公告》,并于11點45分收到巨潮資訊關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