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商家提供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這種現象在在線旅游和酒店住宿業最為普遍,筆者經常在網上看到此類報道和爆料。
“大數據殺熟”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價格歧視行為,它之所以存在,筆者認為有兩個原因:一是無良商家從中有利可圖。經營者實行“同質不同價”的定價策略,其實是利用了部分消費者對價格不敏感的特點,神不知鬼不覺地對他們提高了單價,從而賺取超額利潤。二是“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消費者往往難以察覺。畢竟在日常的消費活動中,若非數額絕大,誰會在購買前,特意安排一個新客去比價呢?
法律明文規定,經營者若沒有正當理由,不允許實施價格歧視,也就是說,“大數據殺熟”涉嫌價格欺詐,是一種違法行為。但在以往,消費者受信息不對稱的客觀條件制約,通常難以舉證,從而給了商家可乘之機。
俗話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筆者認為,大平臺就要有大擔當。在消費者面前,在線旅游、票務服務等經營者平臺毫無疑問地屬于大平臺,作為大平臺,它們應該利用自身掌握的大量消費者數據,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比如依據消費者行為習慣,給消費者提供更精準的產品和服務推薦,而不是利用大數據來作惡,進行所謂的“殺熟”。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消費者是用腳投票的。只要經營者敢于“殺熟”,消費者就可以“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