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方面,“兩個辦法”明確提出: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國家或海南省職業資格考試規定條件(國籍條件除外)的境外人員,可自愿參加相應職業及級別的職業資格考試;職業資格考試的項目實行目錄清單管理,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公布。境外人員在海南自貿港參加職業資格考試,與境內考生實行統一考試標準、統一組織考試、統一制發證書;境外人員通過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其從事相應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能力的證明,在海南自貿港有效(國家已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的,頒發全國統一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今年開放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30多項。
在境外人員執業管理方面,“兩個辦法”明確:境外職業資格是指境外機構或組織頒發的所涉職業(工種)關系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法律服務等除外),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制定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實行動態調整。境外人員以目錄清單內的境外職業資格名義為海南自貿港內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前,須符合條件并通過技能認定,取得《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是本行業境外人員技能認定的組織實施部門,技能認定方式可采用材料審核、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境外人員申請技能認定由聘用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發證,《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是表明境外人員具備在海南自貿港內從事相關專業服務的有效憑證等。
發布會介紹,取得《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技能認定合格證》的境外人員,在規定的專業服務范圍和有效期限內與省內同類專業人員具有同等權利,提供需要加蓋國內執業印章的專業服務時,由境外人員簽字并加蓋其聘用單位印章,海南自貿港內相關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認可,直接為海南自貿港內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時應遵守相關規定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境外持證人員從事專業服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聘用單位應建立境外人員專業服務信用檔案,境外人員和聘用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處理措施等。今年認可的境外職業資格涉及20多個國家和港澳臺地區共200多項。
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張應端表示,隨著自貿港建設不斷加速,海南更加注重引進國際人才。放寬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實施便捷化的職業資格認定制度,是海南實現境外人員在海南自貿港就業創業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政策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