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山西省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優化便利店發展環境,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日前,山西省出臺《關于促進品牌連鎖便利店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完善街區商業生態配置指標,每個社區配置不少于1個便利店,2021年底前,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確保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推動在便民服務設施空間條件不足的社區內,設置符合規范的廂式智能便利設施,比如廂式便利店、智能貨柜,搭載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務功能;鼓勵企業在農村區域建設鄉(鎮)、村兩級連鎖便民服務體系;引導開放公共服務單位所屬空間資源,在機場、地鐵、火車站、樓宇、學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經濟功能區、有條件的辦公場所等單位,引入品牌連鎖便利店,優化便民服務網點布局。
根據《意見》,山西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優化證照辦理方面,進一步優化連鎖經營企業審批手續,依法依規辦理“一照多址”登記;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對符合條件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試行“一照多址”;優化品牌連鎖便利店配送車輛辦理市區通行證辦理流程,并設置臨時卸貨區。
優化經營許可方面,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手續,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品牌連鎖便利店開展部分熱食、生食、糕點類食品以及自制飲品的現場制售;支持連鎖便利店企業經營專賣商品,經營圖書報刊業務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推進便利店搭載零售圖書、音像制品及報刊等業務,支持便利店企業自營或與有出版物經營許可的企業合作經營,豐富便利店服務功能。
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方面,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許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
《意見》指出,執法檢查要規范減壓。按照相關工作要求,減壓和規范消防、環保、食品安全等現場檢查和核查,在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的前提下,對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經營項目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實施設備和布局的,同時不改變經營項目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意見》要求,堅持連鎖品牌發展,增強商品服務供給。創新連鎖經營模式,提升連鎖經營能力,推行綠色環保流通體系建設。
堅持智能化發展,提高技術創新應用能力。發展智慧服務,建設智慧供應鏈。推進供應鏈各節點之間的數字化互聯互通、無縫對接,建立由消費大數據驅動,客戶營銷、商品采購、庫存管理、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同的智慧供應鏈,實現智能選品、精準采購、高效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