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優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提高為企便民服務效率和水平;決定在全國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助力企業擔保融資;通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修訂草案)》,便利和規范企業名稱登記。
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近幾年在部分省市開展了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試點,便利企業擔保融資。試點中,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新增擔保登記業務占比超過95%、融資金額占比超過80%。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效果,會議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動產和權利擔保在全國實行統一登記。原由市場監管總局承擔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登記和人民銀行承擔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以及存款單質押、融資租賃、保理等登記,改由人民銀行統一承擔,提供基于互聯網的7×24小時全天候服務。此前已作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的,不需要重新登記,有關部門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數據移交等銜接工作。對新登記的,由當事人通過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并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登記機構不對登記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不斷提高企業信用貸款比例,但擔保融資仍是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在現有動產擔保登記體系下,動產擔保統一登記較為分散。而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在全國統一登記,是推動我國動產擔保融資的重要一步。
“這既方便了企業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節約企業辦理登記手續的成本;也有助于金融機構及時全面掌握企業信息,更加‘敢貸’‘愿貸’,提升為企業擔保融資的意愿和效率。”董希淼說。
光大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王一峰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制度的優化,有助于優化中小微企業抵押融資,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王一峰指出,過去我國動產擔保登記牽涉管理部門和規章制度較多,不僅影響了登記業務的辦理效率,也造成公示查詢的不便。金融機構由于不掌握企業動產權利信息,對于動產融資擔保意愿不足。
在王一峰看來,實現動產和權利擔保的全國統一登記后,能夠有效解決各項動產擔保權益登記系統分散、規則不統一的問題,對于提升登記業務辦理效率、降低金融風險、增強金融機構對權利擔保融資的信心等具有積極意義。這將打通信息登記的難點堵點,盤活中小微企業存量動產和無形資產,有助于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提高企業資金可得性和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