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表示,建議各級國資管理部門將科技金融業務納入其管理的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范圍,同時推動銀行優化內部績效考核設置。
目前外部沒有對銀行科技金融業務進行專門考核,銀行缺乏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業務的動力。總分行對科技支行或科技專營機構差異化考核程度不明顯,導致銀行科技金融業務的專業化水平不高。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韓沂在關于提升科技金融效能的提案中表示,目前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科技創新存在的問題包括,風險收益不匹配,對于初創期科技企業,銀行穩健審慎的經營理念與科技型企業跳躍性、跨越式發展模式不吻合,若沒有股權收益覆蓋債權風險,銀行信貸資金難以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企業。
此外,外部環境也有待完善。如知識產權缺乏統一權威的評估機構,出險后缺乏處置手段,導致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難以獲得實質性突破。
針對這些問題,他建議優化績效考核。建議各級國資管理部門將科技金融業務納入其管理的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范圍,同時推動銀行優化內部績效考核設置。
例如,可對科技金融事業部或科技支行績效考核以三年或五年為一個周期,不考核無關業務指標,突出考核科技企業、私募股權投資(PE)和風險投資(VC)開戶情況、投資基金存托管情況、科技貸款與表外授信情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情況等;科技客戶、信貸、產品運用在考核中不低于50%,其他不高于50%,三年內允許虧損并對科技金融從業人員進行薪酬保護,不低于同級別行內人員收入;科技金融從業人員考核、招聘由事業部或支行自定,報總分行報備,制定科技金融從業人員專門晉升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