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鎮江市京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在法庭上毆打律師擾亂法庭秩序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潘某某、張某某、葉某某因犯擾亂法庭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年二個月、一年三個月;被告人黃某、胡某某因犯擾亂法庭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適用緩刑。這是近年來為數不多的,訴訟當事人因侵犯律師的執業權利而被判刑的案例,廈門市律師協會及案發當地的律師協會在事件發生后快速響應、及時處置、積極聯動,對該起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案件的成功審判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讓我們來一起回顧這起案件的經過吧!
被告人毆打律師現場。 荔枝新聞 圖
2017年10月11日,廈門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彭某某在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一起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件過程中,先后在開庭前和休庭期間被旁聽人員辱罵和毆打,造成其眼鏡損壞、衣服被扯破以及身體多處受傷的后果。隨后,彭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向廈門市律師協會提交維權申請。
廈門市律師協會在接到維權申請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應急快速處置機制,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彭某某律師維權事宜,討論提出處置方案,并組成由市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委員為主的工作專班。10月12日,廈門市律師協會向鎮江市律師協會發出《協助調查函》,請求協助調查彭某某律師被侮辱及毆打后的身體和精神狀況,確認侵害彭某某律師人身權利的相關人員身份信息,并多次與當地警方進行溝通協調,了解案件調查進展情況。
在廈門市律師協會的積極推動下,10月19日,鎮江市京口公安分局對該案以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正式立案。10月20日,鎮江市召開公、檢、法、司、律協五部門聯席會議,互相通報該案情況、明確下一步工作分工,強調要依法嚴懲相關涉案人員。
鎮江市京口法院對該起毆打律師擾亂法庭秩序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后,于2018年6月25日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廈門市律師協會在該起律師維權案中及時站出來,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力地維護了律師的執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