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打車不上車 自駕被抓
北京晨報訊(記者 李傲)男子醉酒后打出租車卻不上車,司機無奈將車開走后,卻在另一路口巧遇該男子醉酒駕車,遂與之發生爭執。出租車司機報警,民警將涉案男子抓獲,近日,房山法院公開審理該案,并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男子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公訴機關訴稱,8月10日凌晨,被告人韓某飲酒后,通過某打車軟件叫車。凌晨4點多,當事人劉先生接到韓某的訂單后到達雙方約定地點,因韓某不上車又不取消訂單,劉先生只好離開。沒多久,當劉先生開車行至房山區燕山某路口時,發現對面行駛過來的轎車司機竟是剛才打車的韓某,劉先生氣不過,趁韓某停車時與其發生口角。后劉先生報警,韓某被民警查獲。經檢驗,韓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89.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韓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觸犯我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房山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韓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提示說,飲酒后切勿開車,酒后駕車是一種違法行為,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同時也會影響他人的安全出行,建議廣大市民飲酒后讓未飲酒的親朋好友代開車、或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打車、找人代駕以解決必要的出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