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返程時間對不上啊!培訓費和食宿費的發票顯示時間是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7日,而他們返程飛機票的時間是2014年8月21日。”今年6月,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委巡察組進駐宿城區交通運輸局。細心的巡察人員在翻看其下屬事業單位交通運輸管理所賬目時,發現了幾張有“時差”的機票,而這幾張機票一同指向了某次培訓活動。
圖為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委巡察人員正在查看相關賬冊。陳鵬舟 攝
據巡察人員介紹,此次培訓活動是2014年全國交通系統在哈爾濱舉行的關于打擊黑車和非法營運的會議,培訓時間是2014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此外,巡察人員在培訓通知文件中發現,本次培訓除了培訓費用外其他費用均是各單位自理。
“4人3天培訓的食宿費用11690元,平均每人每天的食宿費用接近1000元,明顯超過合理范圍。”
巡察人員搜集了大量資料,認真分析這次非比尋常的“培訓”——按照要求,下屬事業單位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范江一行4人在培訓結束當天就應該乘飛機返回宿遷。但是他們卻選擇延期3天返程,在培訓結束后的3天他們到底去哪兒了呢?
“他們會不會遇到特殊情況,或者他們有事請假了?”
“我查過了,沒有請假記錄,也沒有報備材料。”
“這4張延期的飛機票就說明他們培訓結束并沒有立刻返回宿遷,并且食宿費用也偏高,我懷疑他們有可能公款旅游。”巡察人員絲毫不敢懈怠,立即將線索進行轉交有關部門。
經批準,宿城區紀委監委很快就成立核查組對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核查組通過電話聯系了問題票據上記載的會議服務公司,但他們不愿意透露任何具有價值的信息,從票據上也就無法找出食宿費用過高和他們延期返程的原因,核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既然是全國性的會議,我市其他區縣交通系統肯定也派人參加了,我們可以進行走訪,從側面找到突破口。”核查人員決定兩人一組進行走訪,從周邊區縣尋找突破口。
這一查一訪,果然發現了問題。其他區縣參訓同志告訴核查人員,有旅游機構的人員在他們住的賓館里宣傳不僅可以在培訓結束后安排他們到周邊旅游,還可以幫忙把旅游費用直接開在食宿費用的發票里,一切幫他們辦妥。
抽絲剝繭,真相慢慢浮出了水面。核查人員從交通局調取了發票、機票、培訓通知等相關憑證,并找到交通運輸管理所會計詳細了解旅游費用報銷的過程,在獲取充分的證據后,核查人員與當事人進行了一般性談話。
“范所長,你解釋一下2014年8月18日至20日這3天里你們4人的去處?”在證據面前,范江的心理防線漸漸瓦解。
“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在核查人員的教育引導下,范江等4人很快交代了自己全部的違紀事實。原來4人早已決定培訓結束后利用公款外出旅游并且購買了4張延期返程的飛機票,他們報銷的培訓食宿費用11690元中包含了4人去五大連池等風景區的旅游費用。
“我真是不應該啊,同行的3名同事找到我,提出想去旅游景點轉轉,我作為單位負責人,非但沒有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反而帶頭違紀。”最終,范江等3人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一人被給予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