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出《公告》,賦予包括杭州綜合保稅區在內的24個綜合保稅區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并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早在去年5月,杭州綜保區充分借鑒蘇州高新等第一批一般納稅人政策資格試點的申請經驗,組織區內工業企業開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政策宣講,針對有政策需求的企業開展論證和財務測算,調研企業需求。同時,從去年10月開始,杭州綜保區征求杭州海關、稅務局意見并積極與省市有關部門對接申報工作,積極向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總署申請賦予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于今年1月31日獲國家批準。
據介紹,杭州綜合保稅區被國家列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將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給加工區提供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優惠政策,使區內企業既享有增值稅抵扣等優惠政策,同時享有海關特殊監管區保稅加工、保稅貿易、保稅物流特殊待遇的政策。
區綜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被列入“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后,未來,杭州綜合保稅區將充分發揮“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作用,努力打造“產業國際化、建設現代化、管理智慧化”的國際一流復合型綜合保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