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東海洋(002086.SZ)昨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9]12號)。
經查明,ST東海洋未按規定在定期報告及臨時報告中披露有關關聯交易,2016年度報告、2017半年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2018半年度報告、2018年度報告的個別列報項目存在虛假記載。
山東監管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擬作出以下決定:責令ST東海洋改正,對ST東海洋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60萬元;對車軾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90萬元,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于雁冰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于德海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