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7日訊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近期,生態環境部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環評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以下為全文:
關于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信息情況抽查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單位和人員:
近期,我部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現將有關問題及處理意見函告如下。
一、河北德源環??萍加邢薰镜?0家單位的分支機構以提交虛假信息為手段,在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
二、浙江綠融環??萍加邢薰镜?家單位提交的與技術評估單位關聯情況、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等信息不真實、不準確。
三、陳習達等9人未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信息公開管理規定(試行)》提交本人全職情況材料和離職情況材料信息。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對上述12家單位和9人予以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并將上述第一項中涉及的分支機構及其人員、第二項中的單位及其人員和第三項中的人員在信用平臺予以注銷。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變更或補正信息后,方可從被注銷的單位和人員中移出。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情況詳見附件。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信用平臺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基本情況信息提交工作是環評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相關單位和人員要認真落實信息提交前作出的承諾事項,確保所提交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自覺維護環評工作秩序。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規范性檢查中,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情況進行檢查,并適時組織對住所在本行政區域內或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環評的單位及其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進行抽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采取失信記分和補正等管理措施。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4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