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召開2020年全國銀行業保險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會議提出,要堅決打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經過幾年攻堅及監管機制不斷優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已取得關鍵進展。本次會議指出,2019年共處置不良貸款約2萬億元,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風險持續收斂,網絡借貸風險大幅下降,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傾向趨緩,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逐步化解。市場亂象存量問題持續減少,增量問題得到遏制,一批重大非法集資案件得到嚴厲查處。
不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一場永不停歇的戰役。當前銀行業保險業運行總體平穩,主要指標處于合理區間,但是風險形勢依然復雜,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需要認真應對,妥善處理。會議列舉出重點關注領域,包括處置高風險機構、拆解影子銀行、落實“住房不炒”、嚴查違法違規行為,推進網絡貸款專項整治等,皆針對當前迫切需要關注、應對的風險點。
相比具體的可能風險點分析和處置,更加迫在眉睫、有長久效果的是體制機制的完善。凡事預則立,唯有理順、完善風險防范機制,才能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治理體系。
首先,以強化監管引導金融機構保持健康、可持續經營能力。
實際上,盡管不能排除黑天鵝事件沖擊,但不少風險隱患積蓄于日常經營過程中。沒有穩健經營、資產債務平衡的金融機構,難有穩健的金融市場。近兩年來,個別中小銀行風險事件引發關注,其背后是一段時間里部分機構通過同業業務、違規借中介平臺高成本融資等方式做大經營規模、實現跨區經營等操作,導致不良升高。這是部分金融機構激進擴張行為所致,其風險事件的爆發也提醒各主體關注、反省自身業務,夯實資產、負債管理,防患于未然。
本次會議提出,要全面加強資產和負債質量監管,在現有五級分類基礎上,細化分類規則,提高資產分類準確性。盡快制定負債質量監管辦法,提高銀行保險機構特別是中小機構負債的穩定性和匹配性。此舉旨在確保機構資產、負債結構保持在合理范圍內,盡量減少機構通過表外業務或其他財務手段掩蓋潛在風險,未來將通過更明確、更細化、更有針對性的監管細則,引導金融機構關注資產負債匹配,提升其健康、可持續經營能力。
其次,提前制定風險防范預案,明確恢復與處置機制。
中國銀保監會于2019年年末發布了《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強調“多措并舉深化高風險中小機構改革和風險化解,采取不良資產處置、直接注資重組、同業收購合并、設立處置基金、設立過橋銀行、引進新投資者以及市場退出等方式”,提出了高風險機構改革和風險化解的七種方式。
本次會議進一步明確,將探索完善銀行保險機構恢復與處置機制,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研究確定國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名單。監管層明確表態,對于系統重要性與非系統重要性機構,將實施差異化監管;同時也提出了完善處置程序,壓實處置責任,健全損失分擔機制。這是為了避免個別風險事件爆發可能引發市場恐慌或處理失當,更是在事前、事中引導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治理體系。
再次,夯實實體經濟發展是化解金融風險的基本前提。
金融市場的健康與實體經濟的發展唇齒相依。會議提出,繼續努力配合地方政府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這顯示,金融風險防范本身與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密不可分。
實際上,最大的風險來自不發展的風險。與實體經濟一樣,金融業也是在不斷改革開放中前行的,因此金融體系要適應實體經濟轉型的發展需求。與此前高速發展階段的“規模至上”不同,隨著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實體經濟動能轉換過程中產生了對金融服務、金融產品新的需求,金融領域的主要矛盾也相應轉變,要實現金融有效供給與金融需求的平衡。
總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絕不局限于風險事件出現后的應對或個別事件發生后的緊急處理。現階段,“一委一行兩會”的金融監管框架業已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漸漸清晰,資管新規等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未來仍需沿著嚴治理、市場化和高度適應性的改革方向,更多在事前、事中以規章立規矩,以監管防風險,以機制備預案,扎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制度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