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深圳市財政局、前海管理局聯合舉辦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發布會暨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
據了解,近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延續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不僅對原有四大產業進行增量補充,還將優惠政策惠及面擴大到了商務服務業。
根據通知,對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企業需符合的條件,是指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
具體來說,在前海優惠目錄范圍方面,新增商務服務業,含8類明細行業,例如,管理咨詢、城市規劃、工程管理等專業服務,會計、稅務、資產評估服務,知識產權以及國際郵輪運營管理服務等;在信息服務業,新增邊緣計算、區塊鏈、VR/AR、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和服務,工業互聯網、車聯網、智能穿戴等信息技術研發和服務。
其中,對總機構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合作區內符合優惠條件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合作區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合作區內符合優惠條件的分支機構所得適用15%稅率。
前海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管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在自行判斷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優惠目錄》存在困難的,可向前海稅務局反饋訴求,前海稅務局可提供 “清單式”服務,降低企業稅收遵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