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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海林報道近日,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總河長郝鵬,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總河長李樂成簽發《遼寧省總河長令》(第5號),公布了《關于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持續強化河湖長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就在全省范圍內實施行洪安全百日攻堅戰、開展三大專項行動進行部署。
《決定》提出,實施重點河流河道清障行動,以遼河、繞陽河、渾河、太子河等河流為重點,全面啟動實施河道清障行動,全面排查河道管理范圍內圍堤、橋梁及浮橋渡口、油田設施、穿跨堤管線等影響河道行洪安全的重大隱患,并限期完成清障。實施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依法依規清理整治影響河道行洪通暢、威脅行洪安全的突出問題,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務,同步推進河湖“清四亂”,持續改善河湖面貌。實施全省河湖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以跨河、穿河、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取水、排水等工程設施和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等特定活動為重點,全面摸清底數,12月31日前完成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所有湖泊排查和清理整治任務,明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河流清理整治任務。
在全面推進河湖長制有能有效方面,《決定》明確要求切實提高河長發現問題能力,做到熟練掌握防洪搶險、河湖管理、生態保護基本要領,及時了解所負責河湖的水情、險情、工情信息,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響應。切實提高河長綜合協調能力,縣級及以上河長要抓緊完善與河湖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四長聯動”機制,形成依法治水閉環管理,并統籌協調各級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林草等部門,推進依法依規開展河道清障、礙洪清理整治等重點工作;推進鄉、村級河長履職盡責,把河湖管理重心下移,解決好河湖管護“最后一公里”。切實提高河長解決問題能力,要認真落實規定的巡河頻次,汛期要加密巡河頻次,及時發現和解決具體問題。
同時,各級河長辦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分辦、督辦職責,落實河湖長動態調整、責任遞補機制,確保責任不脫節、任務不斷檔。推動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聯防聯控聯治機制,及時提請本級河湖長解決重大問題。綜合運用聯合檢查、交叉檢查等方式加大督導力度,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新技術提升監督效能。相關部門將在今年汛期前完成全省河湖長制專項督查,對履職不力、存在問題隱瞞不報和虛假整改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責編:閆尚審核:徐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