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成效卓著”,在黨的十九大開幕會上,習近平對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工作作出論述。全面從嚴治黨,“嚴”字究竟如何解?10月19日上午,黨的十九大新聞中心舉行首場記者招待會,由中央紀委、中組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情況。從記者會發布的系列數字,“嚴”字內涵可見一斑。
1、強化黨內監督。中央巡視開展輪,共巡視個黨組織,對個省區市開展巡視“回頭看”,對個中央單位進行“機動式”巡視,首次實現一屆任期全覆蓋,并形成了全國巡視巡察“一盤棋”。
2、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設立家派駐中央一級黨和國家部委紀檢組,監督家中央單位的黨組織,實現中央紀委派駐監督全覆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全面完成北京、山西、浙江省市改革的試點任務。
3、五年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同處置問題線索件,立案件,處分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
4、共立案審查省軍級以上黨員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人,其中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人,中央紀委委員人。紀律處分廳局級干部余人,處分縣處級干部多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共處分基層黨員干部人。推進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共追回外逃人員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人落網。
5、堅持依規治黨,完善黨內法規體系,共修訂頒布了部黨內法規,使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協調銜接,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互相促進,相得益彰。
6、全國市縣鄉換屆,多名干部因為審核不過關被“攔”。
7、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調整縣處級以上干部多人。
8、嚴格日常管理監督,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共提醒、函詢、誡勉干部人次。
9、健全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累計查核人次、處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