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場由部分法學專家組織的法律實務研討會在京舉行。研討會緊緊圍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加強人權司法保護,謀求群眾實現三感的主題展開。
研討會現場,法學專家們以案說法,再三強調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召開的重要性。針對法律界熱議的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紫荊公館項目一房多賣、抵押房再出售引起大面積訴訟糾紛和高密度集中執行困難問題,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學教授卞修全直言:近年來,像新疆鄂爾多斯彥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彥海房產)這樣將開發項目大量抵押后未行公示即向群眾預售引發大量糾紛的案件并不多見。從相關新聞報道來看,有兩個方面值得肯定:一是區政府對民生問題和涉眾問題高度重視,并采取了積極有效的保護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了彥海房產對廣大購房群眾造成的損失。二是訴訟在不同管轄區域紛紛爆發,當地采取了由一家法院集中受理、統一處理的審執工作方式,既減少司法資源浪費,又避免了執法沖突,減輕了老百姓維權成本。這是服務群眾,司法為民的良好體現。
民商法專家管曉峰教授認為:政府和法院給力購房群眾只是一方面,彥海房產如無財產可供執行,購房者可以采取商法中的“人格否認制度”要求彥海房產的兩股東甘彥海、甘彥春承擔連帶責任。
刑法學教授姜曉敏在聽取了各方意見后表示:彥海房產大量抵押房產融資,在明知抵押房產不得銷售的情況下,仍大量銷售給老百姓,主觀惡意明顯,客觀上確已產生危害,依法應認定涉嫌構成合同詐騙罪。但這里有個老百姓利益的保護問題
在談到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時,就某網媒發表的《2.6億借貸案背后的三宗罪》一文,姜曉敏感慨地說:“法治自信武裝了我們的精神,但作為一個理性的當事人,訴訟維權是最后的一種救濟措施。雖然文章符合故意捏造事實和公開散布兩個要件,理論上對方某構成誹謗罪。但正確引導的意義要大于訴訟手段的采取。”鄒玉華教授對與會人員說:“在社會生活中,相比法律而言,人們對道德看得更重。輿論監督是好的,但媒體利用自身的強大對公民人格進行侵害是不可取的。”
無獨有偶,在另一場同樣主題的論證會上,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等專家一致對《2.6億借貸案背后的三宗罪》一文中指向方某的三宗罪,明確給出了方某不構成犯罪的認定結論。
本次研討會專家們以案說法,與會律師和法學院研究生們一致認為:研討會時間雖短,但讓大家一堂課讀懂了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精神,意義深遠。(文/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