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分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定期壽險是一種消費型保險,只保合同期內“身故”,不保“生還”。對于低收入者來說,不適宜購買定期壽險代替終身壽險,即使購買了也要明確該產品是否有“可續保”和“可轉換”條款。“定期人壽保險”(以下簡稱“定壽”),即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被保險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導致死亡,保險公司將按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屆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給付義務,也不退還所繳保費。定期壽險可有消費型壽險升級為儲蓄型壽險由此可見,定壽只保合同期內“身故”,不保“生還”。
一位壽險公司產品部負責人指出,定壽是一種消費型保險,與儲蓄型壽險相比,在保險金額相等的條件下,其保費要低得多。但保險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多數將定壽產品設置較高的保障。對于低收入者,該負責人建議,若想購買壽險最好先買定壽。 據了解,定壽保障期限一般從幾年到幾十年,投保人可根據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選擇,也可自由選擇繳費期限。對于收入不高的投保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經濟壓力。多數保險公司的定壽還可按規定延長保障期限,這就有利于低收入者在未來有了一定經濟基礎,可提高保障額度或由消費型壽險升級為儲蓄型壽險,以致未來保險期屆滿仍“生還”能領取不菲的保險金。定期壽險可轉換為終身壽險保障保費“隨著保險需求和經濟收入狀況的改變,只提供基本風險保障的定壽無法滿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一些投保人希望在期滿前將定壽轉換為終身壽險。為此,保險公司為投保人設計了‘可續保’和‘可轉換’兩個重要條款。”保險專家指出,可續保條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險期滿時不需要體檢,即可續保一個期限和保額與原保單相同的定壽,但投保人續保時的年齡與續保次數不能超出保險公司的規定;可轉換條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將定壽轉換成終身壽險或兩全保險以滿足更大的風險保障,而且在行使轉換權時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險人的可保證明,保費只能按事先約定的保險費率收取,不能根據特定被保險人的死亡風險而提高保費。因此,低收入者在投保定壽時最好明確該產品是否有“可續保”和“可轉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