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他人論文“騙取”省級科技獎 浙江省科技廳:撤銷獎項,予以頂格處罰
11日下午,浙江省科技廳發出通告,撤銷了授予浙江省慈溪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范飛能等人的省級自然科學獎。通告指出,范飛能偽造他人簽名和單位蓋章,嚴重違背了科研誠信要求。
浙江省龍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退休工作人員王淼若等來了他期待中的結果。之前,王淼若實名舉報范飛能剽竊其團隊科研成果,并以此成果獲得了2017年浙江省自然科學獎三等獎。
王淼若不明白的是,一篇與范飛能無關的、沒有其署名的論文,怎么就成了他獲獎的“墊腳石”,還順利通過了重重審核?
11日,浙江省科技廳黨組書記何杏仁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對違反科研誠信的行為,科技廳一向態度明確,“我們也將以此事為契機,加強科研誠信教育。”
一次獲獎人不知情的獲獎
范飛能獲獎的項目,叫“流行性出血熱病原——漢坦病毒生態與分子流行病學應用。”
在慈溪政府網的報道中,這是“由我市單位獨立完成的唯一一個省級自然科學獎項”。報道指出,該研究表明蝙蝠是漢坦病毒的宿主,研究成果填補了病毒進化的部分空缺。
這些用詞讓王淼若覺得眼熟——因為,2013年,正是他所在的研究團隊在國際上首次報道了蝙蝠是漢坦病毒宿主。該成果以封面論文形式發表在國際著名學術期刊《PLOS Pathogens》上。
這篇論文,由來自中國疾控中心、浙江省溫州市疾控中心和浙江省龍泉市疾控中心等多家單位的多位研究人員共同完成。在論文作者與致謝名單中,均沒有范飛能等人及其單位。
該論文通訊作者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研究員張永振,他也是整個項目的負責人。
根據浙江省科技廳的公示信息,范飛能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有5位,前4位均是慈溪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最后一位,則是張永振。
但張永振記得,自己向范飛能明確表達過,不同意其報獎。
張永振向科技日報記者介紹,為研究漢坦病毒,他們這幾年在浙江設置了一些合作點。范飛能是慈溪市疾控中心一個科室的負責人,主要做些現場工作,采集老鼠等小動物,沒有蝙蝠。新漢坦病毒是在浙江龍泉發現的,該病毒及報獎材料中其他成果的核心工作都是在北京的實驗室完成的。可以說,蝙蝠漢坦病毒論文中的成果,“和范飛能他們一點關系都沒有”。
2017年4月,范飛能給張永振發了條短信,告訴他自己要報獎,所有材料已經提交,報獎流程走到了最后一步,問張永振要身份證號和簽名。“我都不知道他們報的獎是什么,我怎么可能同意。”張永振拒絕了范飛能的要求,沒有提供任何相關材料。
原以為此事就此作罷,直到2018年6月底,張永振在網上看到了對慈溪市疾控中心獲獎一事的報道。再一查,這獲獎名單里,還有自己的名字。
“他把龍泉和溫州的工作算作自己的成績,又把我的名字也報了上去。”張永振有些無奈,“核心工作在我這做的,他要報獎,放了我的名字,至少也得經過我的同意啊。”
10日,記者聯系上范飛能,其以領導有規定為由,拒絕了采訪。
科技廳:將以此作為科研誠信建設典型案例
知道范飛能靠著不屬于他的成果獲獎后,王淼若和溫州市疾控中心研究人員林獻丹聯系上他,要求其自行到科技部門撤獎。
根據范飛能和林獻丹的聊天記錄,范飛能無意撤獎。他說:“如果你們明年報獎,我會全力配合你們,畢竟我報過一次獎。另外經濟上有什么要求或補償,您盡管提。”之后,他又做出承諾:“省科技進步獎申報應用證明,寧波地區我也盡量幫您搞定。”
范飛能也承認,報獎未征得張永振同意。他的補償是——“我準備給張老師寄一萬元去。”
“他完全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看到這個解決方案,張永振哭笑不得。范飛能曾試圖來北京找張永振說情。張永振當時在短信中回復:你不要一錯再錯,好自為之。并且,打了12個感嘆號。
見范飛能不愿自行撤獎,從去年7月開始,王淼若和林獻丹通過各種官方途徑向慈溪市和浙江省有關部門進行了舉報。
何杏仁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7月,她接到舉報線索后,“當場就指示成立專項小組,徹查此事。一旦核實,要嚴肅處理,作為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典型案例”。
浙江省科技廳先指示寧波市科技局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出爐后,科技廳派出復核小組進行復核;11月,復核小組提交調查報告;12月4日,經科技廳黨組會討論,依法依規做出了相關處罰決定。
“我們絕不含糊。”何杏仁強調,“對違反科研誠信的行為,我們一定會追責。”此次,范飛能在遭到撤獎的同時,也被列入科研誠信黑名單,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和省級各類科技計劃、擔任科技評審評估專家、被推薦(提名)為科學技術獎勵候選人……“我們按照法律規定做出了頂格處罰。”
但是,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造假材料究竟是如何蒙混過關的?
何杏仁坦言,這件事也提醒他們,需要對評獎流程進行反思和梳理。“我們也正在調查。評獎流程中存在漏洞的地方要堅決改掉;若存在主觀失職,相關責任人也會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