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集配套資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水平,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提升后續業務發展空間,提高公司經營的穩健性。”浙商中拓副總經理、董秘潘潔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6月21日,浙商中拓公告,公司董事會對2019年10月26日披露的資產重組方案進行了重大調整。根據調整后的方案,浙商中拓擬引入浙江永安國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富實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向其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此次股份發行對象為浙商中拓控股股東浙江交通集團以及新引進的戰略投資者永富實業新增股份鎖定期長達5年,充分彰顯了股東對公司長期發展的信心。
戰略投資者
自愿長期鎖定股份
浙商中拓獨立董事許永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募資新增股份鎖定期遠遠超過監管機構要求和市場慣例,完全符合監管機構對于戰略投資者‘愿意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較大比例股份’的認定標準,體現了控股股東和戰略投資者對浙商中拓發展前景的高度認可和充足信心。”
調整后的方案顯示,浙商中拓擬向浙江交通集團以發行股份方式收購浙江海運集團100%的股權,同時擬向浙江交通集團和永富實業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5億元,募資將用于標的公司項目建設、支付中介機構費用和補充流動資金。
經交易雙方友好協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票發行價格為4.98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價格為4.43元/股,配套資金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1.13億股,其中浙江交通集團擬認購4515萬股,永富實業擬認購6772萬股。
浙江交通集團和永富實業均承諾通過參與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取得的新增股份,自發行完成日起60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浙商中拓的控股股東仍為浙江交通集團,實際控制人仍為浙江省國資委,本次交易不會導致浙商中拓控制權變更。
方案顯示,本次交易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審計、評估數據和最終交易價格將在重組報告書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還需國資委審批,浙商中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三方聯合
發揮戰略協同作用
資料顯示,浙商中拓主要從事大宗商品供應鏈集成服務等經營活動,在中西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地構建了完善的服務網絡,設立了近50家全資/控股子公司及20余個業務部門,并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加坡擁有3家國際化平臺公司。
本次并購標的浙江海運集團主要經營國內沿海干散貨水路運輸業務,作為浙江交通集團水運板塊改革重組平臺,標的公司已形成集團本部從事航運經營與管理,子分公司從事貨運代理、船舶代理、船員派遣、船員培訓等航運服務業的經營格局。方案顯示,浙江海運集團2018年、2019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3.37億元和1.57億元。
潘潔表示:“浙商中拓的企業使命是讓產業鏈更集約更高效。浙江海運集團可以與浙商中拓在煤炭、鐵礦石、鎳礦等領域進行產業鏈協同,擴展加強浙商中拓的物流體系,并實現客戶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運貿結合、支撐浙商中拓主營業務發展。”
本次引入的戰略投資者永富實業是永安國富的全資子公司。永安國富的控股股東是杭州小牛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參股股東永安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為國內龍頭期貨經紀商。永富實業目前主要經營實業投資及大宗商品貿易業務。
“公司將與永富實業以及其股東永安國富開展戰略合作,立足于作為生產資料供應鏈服務集成商的定位,在合作套保、基差管理、倉單融通、投資咨詢等領域進行深入合作,在大宗商品領域進行供應鏈創新及應用;在期現結合、風險管理、資本運營等方面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合作,提升公司的價格管理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致力于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鏈組織者和供應鏈管理者,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潘潔說。
許永斌認為,從調整后的方案來看,浙商中拓強鏈補鏈的戰略意圖十分清晰,“通過收購浙江海運集團填補公司物流網絡在水運領域的空白,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充分發揮市場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如此一來,公司在優化盈利能力的同時也加強了風險控制”。(記者 何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