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下梧桐樹,引得鳳凰來。存量在審企業平移結束后,6月30日起,試點注冊制的創業板將開始接收新申報企業提交的IPO申請,一眾創新型企業已蓄勢待發,注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紅籌企業也躍躍欲試。
近期,包括吉利汽車、中芯國際在內的多只紅籌股、H股宣布或啟動了“回A”計劃,紅籌企業回歸A股呈加速之勢。隨著創業板對紅籌企業敞開大門,市場人士預計,創業板有望成為紅籌企業回歸A股的首選地之一。
“游子”盼歸
近期,多只紅籌股、H股陸續宣布或啟動了“回A”計劃。
6月17日晚間,港股上市公司吉利汽車披露公告稱,董事會已經批準其發行人民幣股份及于上海科創板上市的初步建議。
在其之前啟動“回A”進程的港股上市公司中芯國際,僅用了15個工作日即成功過會,于6月19日拿到科創板上市委發出的首發上市“通行證”。同一天,從港股回歸的復旦張江登陸科創板。
“隨著回歸障礙逐漸掃除,A股對紅籌公司的吸引力越來越大。同時,A股市場也希望優質的紅籌企業能夠回歸,在這樣的背景下,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紅籌公司選擇回歸A股。”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認為。
中金公司近期發布研報預計,騰訊等紅籌股有望在2到3年內回歸A股。紅籌股選擇回歸的A股板塊可能會有所不同,創業板和科創板有望成為創新型紅籌企業的主要選擇地。
據上證報記者了解,已有紅籌企業對創業板表現出極大興趣。“目前創業板公司中,超過九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后,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將加速聚集,我們考慮申請成為其中一員,希望在創業板可以得到更合理的估值。”一家紅籌架構的互聯網企業高管表示。
“交易活躍”“投資者基礎好”也是紅籌企業將創業板作為回歸首選地的原因之一。數據顯示,創業板目前已有約5000萬戶賬戶,2019年創業板市場日均換手率為2.8%,總成交額23萬億元,占A股市場交易金額的18%。創業板國際化程度也日益提升,截至2020年6月,有239家公司被納入深港通標的,152家被納入富時羅素全球指數標的。
創業板“筑巢”
日前發布的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明確了紅籌企業上市標準,為紅籌企業順利回歸創造了條件。6月30日,創業板將正式向符合條件的紅籌企業打開大門。
相關規則明確,申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在創業板上市的紅籌企業,必須符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等相關規定,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
根據《通知》,擬申報在創業板上市的紅籌企業,應當是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
發行數量也需具備一定規模。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發行后的股份總數不低于3000萬股,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發行后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于3000萬份,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后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對于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相關規則明確,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滿足以下兩套標準之一,也可申請在創業板上市:一是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二是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其中,“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是指符合下列標準之一: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的企業,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需在10%以上;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低于5億元的,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需在20%以上;受行業周期性波動等因素影響,行業整體處于下行周期的,發行人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要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長水平。
不過,處于研發階段的紅籌企業和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重要意義的紅籌企業,不適用“營業收入快速增長”的規定。
七大安排護航
據了解,上述“營業收入快速增長”判斷標準的明確,只是深交所針對紅籌企業申報創業板發行上市所做的針對性安排之一。為了讓紅籌企業回歸更順暢落地,深交所還就紅籌企業申報創業板發行上市和交易中涉及的事項做出另六大針對性安排。
一是明確對賭協議中優先權利相關安排。明確紅籌企業上市之前向投資人發行帶有約定贖回權等優先權利的優先股,若發行人和投資人承諾在申報和發行過程中不行使優先權利的,可以在上市前轉換為普通股,對轉換后的股份不按突擊入股處理。
二是調整股本總額計算口徑。考慮到紅籌企業的組織形式、股票面值及股本要求與境內企業存在較大差異,且相關安排屬于公司治理范疇,因此對紅籌企業特定上市條件予以調整適用。紅籌企業在適用創業板上市條件中“股本總額”相關規定時,不按照總金額計算,調整為發行后的股份總數或者存托憑證總份數。
三是設置證券特別標識。為提示創業板股票及存托憑證交易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對于具有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紅籌企業,以適當方式對其股票或存托憑證作出特別標識。如紅籌企業上市后不再具有相關安排,該特別標識將被取消。
四是明確信息披露的適應性調整。紅籌企業在適用創業板相關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續監管規定時,如可能導致不符合公司注冊地有關規定或市場普遍認同標準的,可申請調整適用,同時應說明原因和替代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見。
五是調整交易類強制退市相關指標。鑒于紅籌企業股票面值以美元、港元等為單位且面值可能較低,存托憑證的交易價格、持有人數量也與股票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對紅籌企業相關退市情形予以調整適用。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明確在適用“面值退市”指標時,按照“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人民幣”的標準執行;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調整為“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存托憑證市值均低于3億元”等,明確不適用“股東人數”退市指標。
六是強調保障投資者權益。對于紅籌企業公司治理、運行規范等事項適用注冊地法律法規的,強調其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總體上應不低于境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并保障境內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相當。
筑巢引鳳棲,花開蝶自來。準備就緒的創業板,將引來哪些紅籌企業,市場各方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