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的長短和退休后的養老金關系很大,但是,關系到底有多大,還得具體看你繳納養老保險的情況。
哪種情況,工齡長,養老金就高呢?我們想提高養老金,該怎樣做呢?
下面為您深度解析:
一、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工齡越長,養老金越高。
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算確實是按照本人的工齡計算的。
因為只要是單位正式員工,就認工齡,現在也叫視同繳費工齡。
在1992年開始,全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前,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是與工齡直接掛鉤的,工作了幾年,就計算幾年的繳費年限。
但是,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正式建立以后,就變了。
二、建立個人賬戶制度實施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不再按照工齡,而是按照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實際數據來計算。
具體說來就是:養老金與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直接掛鉤。
假設工資高,繳費基數低,或者工齡長,繳費年限短,那養老金也一定是不高的!
也因此出現了很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低的現象,原因就是:雖然本人工資未必低,但是單位卻統一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最終導致,哪怕有30年多的工齡,養老金卻只有2000多元的情況。
只有在職期間,堅持以本人工資為基數,堅持繳納養老保險,才能保證工齡長,工資高的情況下,養老保險也才高!
三、視同繳費工齡的計算
因為我國社會保險設立個人賬戶大概是在1992年左右,所以對于各地區設立個人賬戶之前的工齡,雖然沒有繳費,退休時可以直接視同工齡。
所以,在繳費基數相同,但是存在視同繳費工齡的情況下,工齡越長養老金越高!
對于視同繳費工齡的計算,各個地區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
有的地區直接以視同繳費基數定為1,也有的是以實際繳費基數乘以一點幾來計算,比如山東的規定就是:以本人實際繳費基數乘以1.3,來作為視同繳費工齡的繳費基數。
這樣的情況下,實際繳費基數越高就越劃算,養老金就越高!
重點總結一、
養老金的高低,與工齡有關,但是具體來說是與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有關。
重點總結二、
只有視同繳費年限,才是真的與工齡有關,工齡越長,視同繳費年限越長。
重點總結三、
工齡長,卻不繳納養老保險的話,是不認可的。
只有堅持在職期間,以本人實際工資為基數,堅持繳納養老保險,才能保證工齡長,工資高的情況下,養老金也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