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省農信系統、郵儲銀行、招商銀行為首批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機構,要求其按照創業擔保貸款條件開發具有特色的產品。各地可根據實際確定其他經辦銀行。
按照現行辦法對今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給予貼息的同時,明確對明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繼續給予貼息,其中LPR-150基點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貼息。
要求各地收取的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其中個人借款的由財政和創業貸款對象對半分擔。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量納入降費獎補范圍。
鼓勵將創業擔保基金委托給當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管理,納入省再擔保分險范圍,符合條件的納入“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
對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銀行、創業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由各級財政按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給予獎勵。
在金服云平臺開設創業擔保貸款專區,進一步簡化審批資料和流程,方便創業貸款支持對象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