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轉型穩步推進,截至目前,已有11家銀行陸續開啟母行產品向理財子公司遷移的工作,6家國有銀行已全部開啟遷移工作。
對投資者來說,這樣的“遷移”意味著什么?對個人投資理財有何影響?
根據2018年12月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則通過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業務,將理財業務整合到已開展資管業務的其他附屬機構、子公司后,銀行自身不再開展理財業務(繼續處置存量理財產品除外)。自此以后,多家銀行加快籌建理財子公司,同時銀行母行也陸續開啟存量產品向理財子公司的遷移工作。
對于獲批成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來說,可通過以下3種途徑將母行資管業務與理財子公司發展融合:第一種是理財子公司只發行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新產品,所有存量產品留存在母行內部;第二種是母行將部分符合要求的存量產品遷移至理財子公司;第三種是母行將所有存量產品全部遷移到理財子公司。從目前的情況看,各家銀行均選擇了第二種方式。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之所以選擇第二種方式,主要是基于降低理財子公司風險的考慮。母行將部分符合要求的存量產品遷移至理財子公司,其他產品由母行消化,其中主要的考慮是母行總體實力更強,其消化不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產品與高風險產品的能力也更強。母行將符合要求的存量產品遷移至理財子公司,既有助于理財子公司做大規模,也有助于減少整改壓力。
業內人士認為,“遷移”對投資者來說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
在此過程中,雖然會出現產品銷售文件變更,也可能會出現理財產品經理變更之類的情況,但不會對產品投資運營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因此影響投資者收益。
各家公司發布的產品遷移公告透露,相關理財產品遷移至子公司后,母行將變更為遷移產品的代理銷售機構,繼續為投資者提供產品銷售服務。產品遷移后,相關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與銷售協議等銷售文件將一并更新。根據相關監管規定與行業規則,遷移后產品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中的登記發行日期將變更為遷移日,但產品實際起始日與存續期不受影響,同時產品管理人將自動為投資者開立份額登記賬戶。
興業銀行大連分行理財專家需要提醒投資者,可以及時關注各家銀行公告及遷移日期,若投資者接受產品遷移,除了及時確認銷售文件外,其他不需要予以過多關注;若不接受產品遷移,也可以選擇贖回產品。
據了解,目前從母行遷移至理財子公司的產品均為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凈值型非保本產品。具體來看,投資期限方面,各家銀行的遷移產品平均期限均在1年以上,期限最短的為307天。風險等級方面,大部分銀行的產品風險均較小,等級為1級和2級。不過,也有部分銀行遷移的產品中包括風險等級為4級的高風險產品,其中,某國有銀行的私募股權專項系列產品風險等級較高。從產品類型來看,主要為固定收益類產品,占比達到81.8%,權益類和混合類產品占比分別為7.1%和11.1%。從產品發行對象來看,除少數幾款產品是面向私人銀行發行以外,其他產品均為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