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給未來中醫藥發展政策方向和推進方式給予了確認。
民進黨中央近日提交的《關于推動中醫醫療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指出,當前中醫醫療能力和水平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成為制約中醫醫療事業發展的短板。例如,中醫專科建設不強、中醫院內制劑與中醫新技術發展存在制約瓶頸、人才與經費支持不足。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專科建設是提升醫療水平的根本,重點專科越多,醫院特色越明顯。雖然中醫醫院從專科數量看已有一定規模,特色病種集中在中醫內科消化、呼吸、腎病、腫瘤,中醫骨傷、中醫婦科、中醫兒科等,但由于缺少專科帶頭人,同時缺少設備、規模等資源保障,從質量看中醫院專科建設不強,尤其是縣市級醫院高質量的專科更少。
該人士表示,中醫院內制劑是根據臨床確有療效的成方,尤其是名中醫的經驗方制成的院內中成藥,不僅療效好,而且易于攜帶、保存,服用方便,能滿足患者的日常醫療所需,方便了患者,也充分發揮了中醫特色。
但目前存在中醫院內制劑申報審批的通道不暢問題。以浙江省為例,近5年來超過87%的醫院未獲批院內制劑。中醫新的診療技術如針灸推拿康復項目也是如此,有60%的醫院近5年未獲批適宜新技術進入醫保目錄。
對此,《通知》明確,優化中藥審評審批管理,包括加快推進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改革,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提升中藥注冊申請技術指導水平和注冊服務能力,強化部門橫向聯動,建立科技、醫療、中醫藥等部門推薦符合條件的中藥新藥進入快速審評審批通道的有效機制。以中醫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快推進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成果轉化。
對于經費保障,《通知》明確,保障落實政府投入。各級政府作為公立中醫醫院的辦醫主體,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政府投入政策。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渠道,推進符合條件的公立中醫醫院建設項目。
多方增加社會投入。同時,加強融資渠道支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長期投資力度。鼓勵各級政府依法合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醫藥領域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擔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提升中醫藥行業信用信息歸集和加工能力,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支持中醫藥特色發展。
對于人才支撐,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市針灸經絡研究所所長吳煥淦表示,應進一步加強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體系建設。
吳煥淦指出,目前中醫藥標準化人才體系建設尚不完備,在近年來的本科生教育中,尚且沒有一所中醫藥大學設置相關專業培養標準化專業人才,有必要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標準化人才培養制度。
他表示,中醫藥專業型標準化人才就是指具有中醫藥領域的專業知識,又掌握了標準化相關知識的專業人才。該類型人才必須熟知標準化基本理論、原則和國家、國際標準制定、修訂的流程以及相關環節的管理制度;理解標準化環境下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方式及其特點;具有完整標準化知識體系和較強的標準化意識等。
吳煥淦建議,積極推動標準化教育和人才培養,建立中醫藥國際標準化研究中心,以ISO/TC 249、WHO和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標準化建設委員會三大國際組織平臺為依托,設置碩士點和博士點,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掌握中醫藥和標準化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專業領域向中藥、中醫醫療設備、術語信息和教育服務等方向全面覆蓋。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加強人才建設之外,加強科技技術在中醫藥領域的應用也是重要方面。民進黨中央提案建議,持續改善中醫藥科研條件,強化需求導向,將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體系融入國家科技創新基地體系,優化和整合中醫藥科研力量配置與共享,強化中醫藥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的基礎和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建成中醫藥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多學科融合的科研平臺,推動地方、區域中醫藥科技創新中心組建,強化中藥領軍企業和豐富中醫藥中小企業業態。
對此,國家已有考量。《通知》指出,將有序推動中醫重點領域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建設。圍繞中醫理論、中藥資源、中藥創新、中醫藥療效評價等重點領域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加強服務于中醫藥技術裝備發展和成果轉化應用示范的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聚焦中醫優勢病種和特色療法等建設10至20個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一批服務于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中醫藥科研支撐平臺。
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省、委(局)共建一批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方向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加快打造中醫臨床能力強、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功能布局優化的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推動省域、市域優質中醫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建設優勢病種特色鮮明的中醫醫院和科室。
同時,實施中醫藥產學研醫政聯合攻關工程,建設一批代表國家水平的中醫藥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基地,解決制約中醫藥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制定一批中醫特色診療方案,轉化形成一批中醫藥先進裝備、中藥新藥。支持中醫醫院與企業、科研機構、學校加強協作、共享資源,促進優秀研究成果投入市場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