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管理辦法》日前頒布,并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掇k法》的頒布與施行,將有助于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管理,為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兒童及其他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提供權利保障,進一步提升整個城市的文明高度。
相對于2004年起施行的舊《辦法》,新《辦法》不論是對于無障礙環境的定義,還是對于無障礙環境建設的理念,都賦予了全新的內容——首次明確了“無障礙環境建設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就無障礙環境建設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有關部門聚焦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的信息化需求,并將此納入杭州智慧城市建設內容;新《辦法》將《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的“社區服務無障礙”擴展至“社會服務無障礙”,重點關注公共服務、考試、選舉、社區服務、導盲犬導行、應急場所服務等場景;新《辦法》還明確規定,有關部門、單位及個人都應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工作。
新《辦法》提出了“打造國際一流無障礙城市”的要求,而其中的“國際一流”,既應包括硬件建設,更應包括軟件建設。硬件建設要解決的是“有沒有”,軟件建設要解決的是“好不好”。硬件是冰冷的,軟件則是有溫度的。而軟件建設,不僅包括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與服務,還包括在全社會形成關愛弱勢、善待弱勢的導向與自覺。相對于完善的硬件設施,來自他人的尊重與善待,是殘疾人等弱勢群體走出家門參與社會生活更加重要的前提。無障礙設施,重在細節。也唯有對于弱勢群體發自心底的關切,才能促使決策者、建設者、管理者、服務者在履行職責時做到細致入微。有“愛”才能無“礙”,充滿愛與溫度的城市文明是最核心的無障礙環境。
國際一流的無障礙環境,還應該包括弱勢群體尤其是殘疾人群體在知識學習、技能掌握乃至人格成長等方面,獲得更好更多的資源——他們自身的獨立與強大,相比于外部的幫助與扶持,更能讓他們保持尊嚴、獲得幸福;要保證殘疾人等弱勢群體平等就業的權利,努力消除就業環境中對于身體、性別、地域、戶籍、學歷、容貌等等的歧視。在今年舉行的東京殘奧會上,運動員們的頑強拼搏震撼人心;明年在杭州舉行的亞殘運會上,我們將再一次領略他們的動人風采。但殘疾人的高光時刻不應只有亞運會、奧運會,他們需要更多的“上場”機會,尤其是基層的、社區的文化、體育活動。
我們要以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城市范例的擔當,努力將杭州打造成充滿愛與溫度的無障礙城市。
(本報評論員 翟春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