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王榮海
實習生 張李
辦理社保補繳,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無需醫院出具參保人員死亡證明……10月11日,武漢市政府辦公廳公布市級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第二批)。其中有34項為證明事項,10項為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此次公布的市級實行告知承諾的證明事項中不少與市民工作生活中息息相關。如用于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明用途的無因詭異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無曾被開除公職的證明、報名考試人員具備相應學習學校的證明等;如律師申請執業、司法鑒定人員申請執業、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延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用途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今后實行告知承諾。
辦理社保補繳、養老保險漏保補繳用到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辦理(新辦)用到的工作年限證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需要醫院出具的參保人員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或者能夠確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繼承權的公證文書、出國(境)定居證明等,今后實行告知承諾。
今年上半年,武漢市出臺了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申請人在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審批部門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審批部門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按照規定,審批部門收到申請人申報和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后,應當審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對符合告知承諾及規定審批條件的行政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應當當場作出審批決定,相關行政審批證件按照規定程序依法送達申請人。對不符合告知承諾條件的,出具《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告知書》,改由一般程序辦理。審批部門應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理、完善申請人承諾信用信息,及時將申請人不實承諾或者違反承諾的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臺。申請人失信情節嚴重的,由審批部門按照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標準列入“失信黑名單”,其申請事項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同時應當終止該申請人在辦的其他承諾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