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記者 呂鑒蕾 攝
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呂鑒蕾 通訊員梁焱)脫貧攻堅結束后,防止返貧是關鍵。哪些家庭可以納入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如何申請納入監測幫扶對象?10月12日,黃石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鄭昌盛現場答疑解惑。
“脫貧攻堅勝利以后,我市防止返貧還存在一些風險。”鄭昌盛介紹,部分地區農業產業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比較薄弱,抗洪澇、旱災、火災等意外風險能力較低,產業風險仍然存在;社會保障救助機制有待完善,部分農戶仍然存在因病返貧致貧風險。
“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我們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防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對重點人群開展監測幫扶,消除返貧致貧風險。”鄭昌盛說。
那么,哪些家庭可以納入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要滿足哪些條件?對此,鄭昌盛表示,納入防返貧監測幫扶的農戶,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一:
一是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2021年為6000元),二是“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存在問題,三是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出現支出驟增收入驟減導致基本生活困難。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戶,以家庭為單位,按程序識別為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或突發嚴重困難戶。
滿足上述條件后,農戶可申請納入監測對象,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二是農戶本人(也可委托他人)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防返貧監測APP端口或者“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咨詢服務平臺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