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余皓)李師傅在工作場所不幸被小貨車撞傷,公司以其已過退休年齡為由拒付工傷賠償。昨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在本報公益律師的幫助下,李師傅獲工傷賠償15萬元,另加交通事故賠償10萬元,兩項賠款共計25萬元。
3年前,李師傅應聘到武漢一家建筑公司擔任監理工作,此時離他年滿60周歲還差7個月。2019年12月30日下午4時許,李師傅在黃陂一工地現場檢查工作時,被一輛小貨車撞成腰椎骨折,后經法醫鑒定為10級傷殘。交管部門認定貨車司機負事故全責。李師傅出院后,多次找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未果,遂向本報楚天公益律師團成員、武漢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負責人朱宏偉律師求助。朱律師聯合另一名公益律師吳源源制定了維權方案,將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賠。2020年11月,黃陂區法院判決該保險公司向李師傅賠付10萬元。
朱宏偉律師向李師傅釋法解惑:“除了交通事故賠償以外,你還應該享受工傷補償。”隨后,朱律師作為代理人向李師傅所在的建筑公司提起工傷索賠訴訟。
法庭上,建筑公司的代理人稱,李師傅已過了60歲退休年齡,不應享受工傷待遇。朱律師認為,李師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在年滿60周歲的時候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沒有達到15年,不能辦理退休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認定其所受傷害為工傷。
近日,經青山區法院調解,李師傅與該建筑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公司向李師傅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經濟補償金等共計15萬元。10月12日,李師傅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已收到這筆15萬元賠款。加上此前的10萬元交通事故賠款,共計25萬元賠款已全部到位。李師傅感激地說:“感謝楚天公益律師團的幫助,經過公益律師的不懈維權,我的索賠事宜才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