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吳昌華
通訊員 王威 吳艷
明知施工區有高壓線,卻在高壓線路保護范圍內進行打樁作業,導致高壓線路跳閘,周邊大面積停電。10月2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內保支隊獲悉,損壞電力設施的打樁機操作員李某被行政拘留12天。
施工現場的電力設施安全告知牌
10月3日上午11時許,蔡甸區公安分局接到轄區供電公司報警稱,該公司位于蔡甸區奓山街常祿大道與千子山大道路口的500千伏高壓線路因附近施工導致跳閘停運。
接警后,蔡甸區公安分局奓山街派出所及內保大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調查。同時,區供電公司相關人員全力搶修線路。經警方查證,打樁機操作員李某在施工過程中,在明知施工區域內設有電力設施安全告知牌的情況下,仍不遵守安全規定操作,在高壓線路安全距離內進行打樁作業,導致500千伏高壓線路故障跳閘停運,周邊大面積停電1.5小時。10月22日,蔡甸區公安分局依法對損壞電力設施的李某行政拘留12天。
據市公安局內保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著市政建設項目逐年增多,因違章施工導致電力設施遭受外力破壞而斷網停電的案事件時有發生,為加強電力設施保護,保障公共設施安全,更好地優化經商環境,服務民生和經濟發展,武漢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大了巡查和辦案力度,對損毀電力等公共設施案件,特別是造成重要單位、重點企業停電,以及大面積、長時間電力供應中斷的案件,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