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萬軍
上海一女子應約和兩名男子發生性關系,事后因一名男子未如約幫其買機票送機,女子報警稱遭到兩人盜竊、強奸,導致對方被警方逮捕。女子被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以誣告陷害罪提起公訴,10月29日,中國檢察網發布了該案起訴書。
中國檢察網發布的起訴書顯示,出生于2001年的房某某居住在上海市普陀區。
2020年2月17日下午,房某某應男子潘某某之約,從上海乘坐飛機至廣州市天河區某酒店,準備與對方發生關系。期間,潘某某提議讓他的朋友陳某某加入性活動,房某某表示同意。
當晚完事之后,陳某某先行離開。次日14時許,本來答應訂機票并送房某某到機場乘飛機回上海的潘某某爽約,獨自離開酒店,這讓房某某十分惱火,威脅要以潘某某、陳某某對其強奸報警。
2020年2月18日14時許,為報復潘某某的背信和無情,房某某以被潘某某、陳某某盜竊、強奸為由,到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林和派出所報案,要求追究潘某某、陳某某的刑事責任。
2020年2月19日,潘某某、陳某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天河區公安分局提請天河區檢察院批準逮捕潘某某、陳某某。
同年3月25日,天河區檢察院對潘某某、陳某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次日,潘某某、陳某某被取保候審。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房某某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并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誣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10月13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就此案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