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廉黃石”11月1日消息:日前,經黃石市委批準,黃石市紀委監委對大冶市委原常委、大冶市政府原副市長肖緒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緒華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環保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對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個人決策,出借政府資金,造成國有資金損失,幫助有關企業違規通過環評審批,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讓他人違規支取費用供其個人使用的方式占用公款,涉嫌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環評審批、環保執法、經營活動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肖緒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黃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黃石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肖緒華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黃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石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