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首席記者 劉毅
在重慶工作的陽先生,請23名同事來參加婚禮,總共收到同事們4300元禮金。然而事后陽先生卻被同事舉報,公司也通報批評,并要求他退還禮金,還要將他從重慶調往外省。6日,涉事公司對此做出回應,稱當事人請帖注明邀請“分公司大服務團隊”“分公司全渠道團隊”等部門所有同事。事后,當事人還提出索賠20萬元。近日,陽先生已經離職并提請勞動仲裁。
請同事參加婚禮被警告
28歲的陽先生是重慶童聯孩子王兒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員,工作是監督重慶及周邊多省分店的運營,他進入該公司工作已經3年。
據當地媒體報道,9月19號,陽先生和妻子舉辦了婚禮。婚禮現場,他邀請了親朋好友和一些同事。這些同事有當地一些店面負責人,還有一些同辦公室同事,總共23人。然而婚后一周,陽先生就被總公司通報批評。
總公司的文件稱監察員陽先生在婚禮期間違反公司監察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和規定,邀請重慶分公司共23人,接受禮金4389元。作為監察員,理應知曉接受禮金的行為必然會影響日后公正履職,理應知曉廉潔自律是監察人員的基本要求。責令陽先生退還禮金,對他作出內部警告處分,并調離重慶分公司。
陽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參與婚禮的同事,隨的禮金人均還不到兩百元。他邀請同事出于情分,絕非是利用職務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10月27號,陽先生給公司相關部門發去郵件,對處罰提出異議,希望公司撤回處罰。公司方面沒有回復他的訴求,并讓他離職。
公司稱不存在惡意處罰
11月5日,重慶童聯孩子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發布聲明。聲明稱,陽某系承擔該公司重慶區域廉政監督職責的監察人員。公司監察中心的職能為:對公司全體員工的職務行為進行監督和盡職調查(例如貪污腐敗、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不作為、亂作為、瀆職等行為);同時,公司監察人員的職能和身份相比普通員工較特殊,故包括陽某在內的公司監察人員除了應遵守公司普通的規章制度外,還應遵守《孩子王監察中心紀律條令》,陽某對此明知并在事發前對此也已簽字確認。
孩子王情況說明
聲明還稱,陽某通過異常方式廣泛邀請他人參加其婚禮而被舉報。陽某在其婚禮前主動邀請其工作監察范圍內的23家孩子王門店店總經理和公司職能部門,并在其請柬中以邀請“分公司大服務團隊”“分公司全渠道團隊”等公司部門、職能名稱的方式,廣邀他人參加其婚禮。舉報人多數因與陽某沒有人情往來,且不愿接受其邀請,同時又擔心如對其邀請無任何表示,恐在日后工作中受到不利影響,故向監察中心舉報。收到陽某邀請的23家孩子王門店店總經理和公司部門主要負責人員,在其婚禮當日大部分均主動予以回避而未參加,故當天實際到場的僅為2人,陽某收受禮金共計4398元。監察中心依據其部門條令作出警告,并重申公正廉潔自律要求,并不存在惡意處罰。公司監察中心的全體監察人員,不僅是公司廉正合規工作的監督者,更應是公正、廉潔的模范榜樣。該公司表示,基于陽某能夠認識到其廣邀受監督對象及收受禮金行為違反紀律,并在2021年9月25日已將所收的禮金原路退回的基礎上。本著嚴明紀律的原則,根據《監察中心紀律條令》第十四條第十四項規定,監察中心部門內部對陽某作出了警告處分。
孩子王澄清聲明
公司稱請帖注明邀請多部門所有同事
6日,該公司對此事進一步作出了解釋。
在回答網友疑問時,該公司表示,公司從來沒有說過這是不當得利,所謂不當得利是陽先生對媒體的單方面自述。公司員工過萬,平均年齡27歲左右,同事之間的婚禮宴請在公司非常普遍。只是陽先生是公司一線監察崗位,結合公司監察職能內部要求,陽先生此次廣泛邀請被監察對象參加其婚宴,違反了《監察中心紀律條令》,給監察團隊帶來了負面影響,故監察中心僅做了部門內部警告處分。相關條令規定:與被監管業務部門員工私下活動的(含吃喝玩樂等)給予警告處分。該規定是公司監察部門規定,所有監察崗位同事均知悉,并全體簽字承諾遵守,包括陽先生本人。
孩子王回答網友關注的8個問題
該公司還表示,陽先生邀請了工作監察范圍內大部分孩子王門店的店總經理和公司職能部門同事,并在請柬中注明邀請“分公司大服務團隊”“分公司全渠道團隊”等部門所有同事。據了解,部分被邀請人覺得這種邀請形式不妥,故未應邀現場參加。最終有23人發了紅包(含微信紅包),實際到場2人。經調查,部分未發紅包和未接到邀請的門店同事表示,擔心此事可能會影響陽先生日后公正履職。部分邀請者表示只與陽先生開過工作會議,私下沒有交情。此外,該公司還表示,公司自始至終都并未讓其離職,一直請其返回部門崗位。2021年4月份,考慮陽先生成家立業,公司將其從福建調至重慶分公司監察崗位。但因此次婚禮邀約人數過多,違反監察中心內部規定,且為避免陽先生日后被同事認為因此事未公正履職,故欲將其調離。公司一直請陽先生返回工作崗位,但是接到了陽先生的主動離職通知,并告知公司人力資源相關人員,如不想事態擴大,需對其進行20萬元賠償。該公司非常祝福這對新人,此事只是在其部門內部通告批評,公司并不想影響年輕人的未來和前程。未曾想該員工自己爆料媒體并陳述了部分不實內容,如所謂的不當得利和被要求離職等內容。
當事人已提起勞動仲裁
對于公司的說法,陽先生在網上也做出了公開的回應。11月6日,陽先生網文稱,由于不認同公司未經調查的舉報處理通報,且老婆孕期已有八個月不支持調動,公司對他勸退同時不進行恢復聲譽,他未找到更好處理方式,所以選擇發聲。
當事人發聲
陽先生表示,經過媒體報道和輿論發酵后,公司開始聯系他,讓他回去正常上班,但是他拒絕了,日前由于公司的后續違規行為,他已經單方面解除了與公司的勞務合同。為了照顧孕妻情緒,他后續會利用合理合法手段正確維護自身受損權益。
在這份網文后面,陽先生還附了一份情況說明。陽先生稱,9月26日,公司對他個人發出處理通報及郵件,要求調動至廣東分公司,他已拒絕,并郵件明確回復不認同該處理意見。10月27日,因回復不認同處理觀點郵件,公司已關閉他人客合一打卡、KOA、中臺、企業微信、釘釘等所有系統,無法正常開展工作,但他仍在27日至30日有正常上班,并存有部分在場照片證明,但他收到了10月27日、28日公司發出的曠工通知書,違法曠工記錄。10月28日,他還收到總部監察中心正式郵件對他進行停職處理。
在這份情況說明中,陽先生還稱,原則上公司規定:3天以內可正常處理考勤異常、每月有5次考勤異常處理機會,但公司未問明緣由,且在可解釋周期內出具曠工通知,實屬違規和刁難。此外,在9月和10月,他多次向公司提休假申請,均被公司駁回或者不予審批,這明顯屬于故意刁難勞動者,他的正常權益得不到尊重。
在網文中,陽先生還表示,他已經提起勞動仲裁,有關部門已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