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記者黃忠 通訊員龔軒 李宗吾)11月9日,湖北省公安廳通報,近3年來,共為全省111名受到誣告的民警澄清正名,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民警撐腰鼓勁。
為報復辦案民警,湖北省襄陽宜城市小河鎮村民盛某捏造事實,誣告民警工作中收受賄賂。宜城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接到舉報后,迅速介入,查明了實情。去年11月,盛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今年8月,十堰丹江口市居民胡某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市公安局兩名民警在辦理相關案件及開展督查工作時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后經詳細核查,胡某反映的情況不實。9月23日,兩名民警獲得澄清正名。
2019年9月,黃岡市蘄春縣居民孫某某故意捏造縣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出警民警“問題線索”進行舉報。經公安、紀檢部門聯合調查,認定純屬誣告。2020年6月,蘄春縣人民法院以誣告陷害罪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1年。
湖北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執法權威受到侵害無人撐腰”“受到不實投訴難以自證”一直是困擾基層民警的痛點。“誣告一張嘴,查證跑斷腿”的情況,挫傷了一線民警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
“被惡意投訴后,組織調查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期間我承受了來自同事、家人、親友的巨大壓力,一直抬不起頭,更無心開展工作……”一名曾被誣告過民警說出心里話。
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湖北省公安廳2019年2月出臺《湖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澄清正名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為各地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和權益提供行動指南和政策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