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11月9日晚,江西南昌市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11月9日18時,媒體和網民廣泛關注、因醉駕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東湖大隊現場查獲的嫌疑人孫某(女),經公安機關偵辦,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移送至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據11月9日極目新聞)
通報同時解開了孫某在民警執法過程中提及的“yuwei”(諧音)疑問。經查,南昌市公安系統共有6名姓名諧音為“yuwei”的民警,均與孫某不認識,且無任何關聯。
“yuwei”這個梗,到此應該是水落石出,有了個交代。正如筆者在前一篇評論中所指出的,這件事其實簡單,就是當事人意圖逃避酒精檢測,想找個人來為自己解圍,實際上于事無補。她口中所說的那個人是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本人有沒有酒后開車。因為法律只以事實為依據,并不區分當事人是誰,更不關心當事人有什么社會關系。
圍觀者的好奇之心難免,即便警方已澄清了相關猜測,有網友還在思維發散,其他系統有沒有諧音“yuwei”的?她開的豪車是從哪里來的?網友總希望“拔出蘿卜能帶出泥”,這個樸素的愿望大家當然都懂。實際上,就這起醉駕案而言,還是會撥開圍繞“yuwei”的迷霧回到事實本身。因為交警查酒駕原本就只認一條,即駕駛人的酒精測試結果,據此依法辦事。
警方通報指出,在孫某整個事件處理過程中,沒有任何人過問、插手、干預。這就夠了。管“yuwei”是誰,管車子是哪來的,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其他的花絮,還真與此案無關。當然,如果查酒駕帶出了什么“線索”,相信有關方面自會介入,也不會忽略任何“信號”。
比如,真有諧音“yuwei”的,影響了此案的辦理。交警在聽到這個名字后,在酒精測試上打馬虎眼,或者從輕處理。那么,倒是要弄清楚,是誰有這么大的能量。實際上,并沒有發生任何影響辦案的情節。所以,有網友說,她就是認識人家,人家又沒有為她說情,別牽連無辜者。
據嫌疑人孫某到案后供述,她不認識名叫“yuwei”(諧音)的人,但知道東湖區公安分局局長叫余煒(孫某不知道余煒已調任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局長),其現場說出“叫yuwei過來”系因當時喝多了酒,害怕車輛被扣,希望在現場能夠規避或減輕處罰。
這種心理也正常。現實中,以知道誰的名字或認識誰為榮,想著沾光的人并不少見,拉虎皮作大旗來唬人的也有。這也只能當笑話看而已,眾多案例早已表明,法律面前,別迷信所謂的“朋友圈”,即便真的認識誰,也沒有意義。因為一面之緣也好,素昧平生也好,交情匪淺也好,真攤上了事,誰也幫不上忙。現場交警說,喊誰來都沒用,就這個理。
此案的意義,也就是再次證明一點,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誰也別幻想有什么“人情案”,別拿有什么關系說事兒,老老實實,遵紀守法,就錯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