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侯 軍 周茂華)11月8日始,根據襄陽市公安局統一部署,襄陽各縣市區(分)局同步對本地滯留緬北涉詐人員發出敦促勸返投案通告,明確要求他們11月底前與戶籍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系,主動到案,交代問題,接受處罰,爭取寬大,否則將嚴懲不貸。
針對全市滯留緬北人員長期不歸、涉嫌電詐,管控存在“真空”的現狀,襄陽市公安局積極借鑒外地經驗,在副市長、公安局長李新橋的安排部署下,統一制作《敦促勸返投案通告》。通告對逾期回國和拒不到案的涉詐人員提出六條懲戒措施:一是暫停手機卡和銀行卡業務,二是沒收和追繳違法所得,三是列入失信人員,四是停發和取消醫保財政補貼,五是凍結和注銷戶口,六是本人和其直系三代親屬政審原則上視為不合格。
據悉,通告在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微信、微博、抖音一經“官宣”,多個媒體轉發,引發輿論關注。尤其是許多緬北滯留人員的親友看到通告后,趕緊將通告轉發本人,也有的唯恐“殃及池魚”,規勸他們投案自首。通告發布不到兩天時間,襄州、老河口、保康等地相繼有9名滯留緬北人員,打電話或通過親友到公安機關咨詢投案事宜。現在通告徹底斷了滯留緬北人員的后路,擾得他們人心惶惶、“窩將不窩”、無心“戀詐”。公安機關嚴正警告滯留緬北涉詐人員,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